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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严明登记制度 有效防范违规“打招呼”请托办事不正之风

2024-09-18 来源: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作者: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图片:

为从严从实加强对学校干部、教师的监督管理,有效预防违规“打招呼”请托办事,深入整治“靠教育吃教育”,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日前,南京农业大学进一步修订完善干部、教师违规打听、过问、干预学校重大事项和违规请托办事记录报备制度,持续营造管党治校严的氛围,涵养良好的政治生态、学术生态和发展环境。

明确记录报备范围。坚持“凡过问必登记、凡请托必报告、凡打招呼必备案”,对学校各级各类干部教师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或工作便利,围绕干部选拔任用、职称职级评聘等干部人事事项,招标采购、招生录取、考试竞赛、资源分配等项目安排事项,工程监管和审计等建设事项,审查调查、处分处理、巡视巡察等监督执纪事项,在动议、研究、决策和执行过程中违规打听过问、施加影响干预、充当“中介掮客”、违规请托说情、打招呼谋求关照或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按要求回避等行为,必须登记报备,凡发现应报备未报备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规范登记报备方式。学校所有“被打听者、受请托者”,均具有及时、主动、如实、全面报告备案的义务。学校各类重大事项承办部门或参与人员发现有关违规情形,须填写《违规打听、过问、干预学校重大事项和违规请托办事情况报告备案表》,全面如实记录并保留证据材料,及时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记录和报备行为受组织和纪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学校纪委安排专人受理报告备案,建立专门台账,及时处置、定期分析。如发现涉嫌违纪违规违法的问题线索,依纪依规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视情节轻重按程序予以约谈提醒、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上级监察机关处置。

审核:吴峰 赵烨烨

校对:王爽

编辑:谷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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