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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日报】智库专版

2016-06-24 来源:人员机构 作者:党委宣传部  图片:


    近日,南京农业大学发布了2015版《江苏新农村发展报告》。该报告针对我国农业现代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跨学科研究,旨在强化该校在江苏新农村发展过程中对社会和政府的政策咨询功能。《新华日报》智库专版特推出整版,节选了该成果中4篇报告进行报道。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从“美丽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总布局高度,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进行了阐释,提出建设“美丽乡村”宏伟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更是提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诗意化要求。本期智库邀请了几位南京农业大学的专家,为江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出谋划策,以期有所启示。 

影响美丽乡村建设的四大问题

陈巍 吴未


    截止2013年,江苏有43个乡村列入国家美丽乡村创建试点名录,但全省有自然村19.8万个。这些乡村建设发展情况如何?距离美丽乡村还有多远?带着这些问题,我们从影响江苏美丽乡村建设的四类问题(乡村环境、农村土地、公共服务设施和乡村景观)展开专题研究。

    首先,来看看乡村环境。自2011年实施覆盖拉网式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以来,江苏省环境整治达标村庄数达到16.7万个,苏南、苏中8市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已整治村庄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但是,各类污染对美丽乡村建设的压力依然存在,主要包括农业面源污染、农村工业污染、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等。很多农户缺乏相关培训,各种污染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乡村生态环境,加大乡村环境污染治理难度。此外,村民沼气使用积极性不高、秸秆环保化处理率较低、省域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差异较大、落后地区农村居住环境改善缓慢等问题未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地方“重建轻管”现象突出,“走过场”做得多一些,加之缺乏长效管理资金以及农村环境执法工作薄弱,“脏、乱、差”回潮较多。

    再来看看农村土地。江苏以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为机遇,通过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等项目,切实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调查分析发现,美丽乡村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成效明显,农业生产条件和农地质量得到改善,尽管出现一些农民放弃耕地耕种的现象,但总体是利大于弊。农村承包地流转加快,农民就业形式多样化,农业服务外包也呈现多元化、专业化趋势,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加快提升。同时,农户对农地经营或生产收益的方式偏好也越来越多元化,且随区位表现出一定差异。对于住房土地,美丽乡村的农户逐渐开发了除住宅外的多用途价值,说明大部分村民愿意留守在农村,且对农村居住环境、生活方式的认同逐渐加强。但是,农村土地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农民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过程与安置方案不满意,认为农民意愿没有得到尊重且农户参与程度不够。随着经济条件改善,农户有偿放弃或退出承包地的意愿逐渐显现,但居住习惯、城市环境、经济收入与经济补偿等因素阻碍了农户宅基地顺利退出的实现。

    然后,看看公共服务设施。在村两委工作中,社区环境整治工程、房屋统一建设规划、农村改栏改厕等卫生工程被列为重中之重。农村卫生厕所、新农合、社会保险、自来水、义务教育、道路硬化率、村级医疗卫生设施配置等普及率较高。具体而言,随着新农合的逐步普及,多数村民选择村卫生室就医,除离家近原因外,一些村民认为村卫生室医疗技术让人信赖。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中使用最频繁的是健身器械场地、村中心广场以及社区文化活动室。部分村庄还修建了村史馆、特定任务和历史事件纪念馆等文化设施。相比而言,农村社会保障及养老设施服务滞后,缺少人文关怀。教育设施配置较好,但不均衡,总体上经济水平高、教育设施配置较好的地区,村民子女入园和就学较为方便。农村集体收入来源呈现多元化特征,涉农服务带动了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推进了美丽乡村建设。随着住宅更新和基础设施建设,村庄正从传统向现代、从封闭向开放演化。各类公共服务设施不断优化完善,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后,如何避免经济负担增加和乡土特色丧失?如何对美丽乡村中的一些新型设施如旅游中心、商业街等,制定出符合地方实际的指导意见和操作规范?

    最后,看看乡村景观。美丽乡村除了要村容整洁、环境良好以外,乡村文化及乡村景观也不可遗漏。美丽既要美于“形”,又要魅力于“心”。记得住“乡愁”就是让平原地区更具田园风光、丘陵山区更有山村风貌、水网地区更含水乡风韵。江苏超半数的乡村传统特色产业与景观地貌特征有关系甚至关系紧密,如盐城临塔村特色产业为蒲包与水乡特色关系紧密、常州雅浦村特色产业为果树种植与当地地貌及水热情况关系紧密。调研发现,不少村庄有50年以上的历史建筑,且往往不止一处,如风水树、牌坊、雕塑等,说明乡村之间存在景观及文化特色差异,构成美丽乡村记得住“乡愁记忆”的重要要素,但是现状存在挖掘不充分的问题。

    江苏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但是距人们心目中的美丽乡村还有不少差距。首先要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分类引导,差异化政策既要有刚性也要有弹性。坚持垃圾分类处理及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统筹安排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生态,改变乡村能源使用方式降低生活能耗,通过长效机制巩固已有成绩。将盘活宅基地资产与节约集约用地相结合,探索美丽乡村新型社区建设模式。提高公共设施运行服务效益,通过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多途径筹集建设资金。同时,也要避免超规模建设造成的浪费。加强乡村有形遗产保护的同时,强调延续传统空间形态和保护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巍 吴未)

(陈巍为南京农大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吴未为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加快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冯淑怡 易福金

    加快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破解“谁来种”“种什么”“怎么种”难题的关键举措,也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江苏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起步早、速度快、规范化程度高,居全国领先水平。然而,江苏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土地流转成本高、不稳定、不规范;优质农业人才短缺,结构不合理;资金筹措困难,比较效益偏低,农业经营风险大;联农惠农方式偏弱,辐射带动能力较差;支农惠农政策不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形式化等。

    为加快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实现农业现代化,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完善土地流转服务。政府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村劳动力非农转移的同时引导进行相应的土地流转,同时避免政府过度干预土地流转,杜绝发生村集体或村干部强迫农民土地流转的行为。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建设,重点引导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县级综合性农村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加强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设。政府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利用土地流转服务组织搭建的交易平台,形成稳定的土地流转关系,实现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

    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大教育培训投入。要针对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职业农民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差别化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壮大提供人才支撑。省级和市县必须予以财政支持,加强教育培训的教学设备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师资队伍的业务水平。建立和完善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制度,对已被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并实行动态管理机制,调动农民参加教育培训、提升农业技能的主动性。

    创新农村融资机制,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可以合作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化需求,提供专门的、多样的金融产品。在条件成熟的地方,引导优质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缓解合作社成员的融资难题。由政府推动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加快研究、建设新型农业商业性保险,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设立专门的农业保险产品,拓展农业保险的品种和覆盖范围,有效分担农业生产风险和市场风险。政府应认真落实关于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并注重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龙头企业等的税收优惠力度。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鼓励不同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加强合作,鼓励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形式创新,充分发挥不同主体在农业生产中的优势。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成为紧密的利益联结体,通过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和合作,实现农业生产资源、信息资源的共享。引导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与农户间构建形成稳定的利益分配机制,严格执行利润返还和收益共享,实现经营收益的合理分配。着力构建分工协作、运行高效的多层次、多主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形成专业化与市场化相结合、公益性与经营性相结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格局。

    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加强政策导向的科学性。制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认定标准,培育真正发展现代农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淘汰不符合认定标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面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竞争力,引导农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范化程度。积极培育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农业龙头企业、示范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发挥优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针对不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不同发展需求,地方政府既需要制定普适性的培育政策,又需要分类建立专门的培育政策。同时,要注重细化培育政策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大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力度,避免政策导向被扭曲,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性。

(冯淑怡为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易福金为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


不断提升农村民主协商的质量

葛笑如

    协商民主是近些年世界范围内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思潮和民主实践模式。所谓协商民主,就是公民通过自由、公开、平等的对话、讨论、审议等方式,参与公共决策和社会治理。目前在江苏农村地区广泛开展的基层协商民主实践,是农村政治文明的一种重要表现形式和组成部分,代表了江苏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的新进展。

    从总体上来看,江苏农村协商民主制度逐渐规范,形式日渐丰富,程序初步建立,意识初步形成,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得到强化。同时,在江苏各地农村出现一些典型案例。比如,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永宁社区建立“小型工程项目库”,创新协商民主决策载体。遵循“小协商、大集中”原则,通过6个流程完成村中重大公共事务的决策、监督和推进工作,即征集民意、确立小型工程“项目库”、工程方案跟进、全程监督、工程评议、归纳总结。通过反复磋商、监督和评议,有效实现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参,提高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积极性和话语权。

    但是,各地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实践仍处于探索阶段,受到一些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与新形势下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比如,协商民主环境有待优化。从政策环境来说,表现为政策创制较为滞后,各地颁布的实施办法的可操作性不强,开展协商民主的资金投入等保障性政策不足;从政治环境来看,在乡政村治基本政治架构中,乡与村、政与社权责不够明晰,部分地方政府职能转换滞后,权力下放和空间让渡不够,民主协商的行政化色彩较浓,民主氛围较为淡薄。

    适应国家正在大力推行的协商民主建设形势和要求,江苏农村政治文明建设的重点应该落脚于基层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拓宽村民参与协商的载体与渠道,不断提升民主协商的质量和水平。为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优化协商民主环境。借助已经在江苏各地开展的“政社互动”、“减负增效”工作,加快江苏地方政府职能转换步伐,通过“权力清单制”厘清政府与社会的权责范围,扩大政府下放权力和空间让渡;增加协商民主的政策供给,强化政策激励、政策指导性和针对性。

    孵化培育社会组织。在江苏公民社会发育相对成熟的基础上,改革创新社会组织政府管理体制,加大政府公益创投项目投入,孵化培育各类社会组织,提升其自主性、独立性和参与民主协商的意愿和能力。同时,建立政府与社会组织的良好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民主协商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培育协商民主意识。一方面可以通过定期开展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党员干部、村民等参与主体协商民主意识,另一方面也要在日常协商民主实践的熏陶演练中不断增强其协商民主意识。

    创新并推广协商民主形式。在现有形式基础上,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媒体创新协商形式,包括微信群、QQ群、网络论坛等交流平台,拓宽协商民主渠道。形成新老协商形式相结合、线上线下相互补充的多样化协商形式。同时,要积极宣传推广,让协商各方了解、接受并采用最合适的协商形式。

    进一步规范民主协商程序。村级民主协商的一般程序为:村两委在意见征询基础上,研究确定协商议题和参与协商主体;村两委对协商议题进行研讨并形成初步实施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向协商主体公布方案内容;采取适宜的形式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共识;公示协商结果并开始实施;村民对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和评议。对于没有达成共识的议题,要择机另行协商,并做好相关各方的安抚工作。

    村级协商民主实践活动,集聚农村各方利益关切,达成多方最大共识,提升了国家政策在农村地区的实践水平和基层政府的治理能力,提高了各方对基层事务的参与度和基层社会治理效果。农村基层协商民主彰显了社会主义民主的真实性、科学性与合理性,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中具有独特的地位与价值。江苏农村基层协商民主的实践探索和经验积累,将会为我国其它地区农村的实践提供积极的借鉴。

(作者为南京农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副主任)

农机化发展要处理好六大关系

张兆同

    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农产品供给是需要关注的重要内容,这既涉及农产品数量,也涉及农产品质量。体现在生产领域,既涉及农业技术的运用,也涉及农业生产过程管理。目前,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成为实现农产品供给目标的关键影响因素。推动“十三·五”期间农机化可持续发展,应注意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关系。

    要处理好农业机械化与农业之间的关系。以农业生产方式为依据进行农业机械配备,结合农业生产中的标准化栽培、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等技术的运用,以及保护性耕作、秸秆机械化还田的要求,科学合理推动农机装备应用;要与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精确农业等新的农业发展模式相结合,推广适于设施大棚操作的小型化农业机械,便于管理控制、信息收集的智能化农机装备,以及能够进行精确作业的农机装备。

    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政府需要在农机购置补贴、金融支持、社会资本激励等方面,借助于市场机制发挥主导作用,提高补贴政策的有效性和金融与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的收入效应和导向作用,增强农户农机购买能力,完善市场农机拥有结构;设计并完善利率优惠、贷款担保等金融扶持政策,提供农机购置和库棚、机耕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贷款支持;鼓励拥有资金的个人和企业积极参与农机服务,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提高农机服务经营主体的素质和能力,满足现代农业生产需要。

    要处理好农机化发展过程中的社会、经济与生态效益之间的关系。把农业机械化发展融入“三农”的系统化改革当中去,通过农业机械对人工的替代,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和农业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生产的技术含量,为农产品质量与安全供给提供生产保障;尊重市场规律,倡导管理成本与效益核算,提高农机服务组织的管理效益;构建农机服务需求信息平台,进行区域作业优化配置与调度,实现多方共赢的局面;大力推广和应用符合生态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机械装备,确保现代农业发展生态效益目标的实现。

    要处理好农机服务需求与供给之间的关系。因地制宜,科学组建农机服务供给的组织形式,既要保证分散经营农户的机械化服务需求,也要满足种田大户、农业合作社、土地租赁经营等规模经营主体的农机化服务需求;总结农机服务组织运行的实践,进一步选择、确定和规范农机服务的组织形式,提高服务组织的效率;加强服务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推动农机服务组织的科学管理和规范管理,提高农机服务供给的质量与水平;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动农机服务供给与农机服务需求的均衡。

    要处理好农机推广应用与农机装备研发之间的关系。加强农机推广应用部门与研发部门的协调配合,通过创新制度、政策与管理,完善科研扶持政策,推动产学研合作和农业机械装备的创新与研发,实现《中国制造2025》中提出的农业机械装备工业发展目标,推动农机与农艺相结合,特别是农机与作物品种之间、与耕作制度之间以及农艺的农时性和多样性之间的结合,满足农业对机械装备的新需求。

    要处理好全程机械化与全面机械化之间的关系。既要推动大宗农作物耕整地、种植、收获、植保、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的机械化,形成各个生产环节的机械化对接,提高农业生产纵向各个环节的机械化水平;也要推进其他种植业和养殖业等不同农产品生产的机械化程度,避免出现大宗农作物装备配置的结构性过剩,而渔业机械、林果业机械、设施农业机械等经济特色农作物的农机配置不足现象的出现。

    除此之外,还要处理好其他一些方面的关系。要加强智慧农机系统建立,运用GPS和卫星定位技术,强化农机服务需求预测,加强农机作业信息化管理,实现农机服务需要与供给的无缝对接,提高农业机械使用效率和应急作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物联网运用和大数据处理,推动农机故障远程诊断,实现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的紧密结合;处理好农机装备配置与农业结构调整之间的关系,保证农机装备配置的动态性与协调性。

(作者为南京农业大学管理工程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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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柯小岚 许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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