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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日报】省人大常委会来宁调研湿地保护工作

2016-04-15 来源:人员机构 作者:党委宣传部  图片:

    本报讯(记者 毛庆) 下个月,省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审议《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草案)。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蒋宏坤来宁调研湿地保护情况,市领导刘以安、臧正金陪同调研并出席座谈会。

    蒋宏坤一行实地考察了溧水区石湫镇焦赞石村、王家庄自然村、玫瑰园、幸庄湿地公园、中山河河道整治现场、南京金万辰生物科技产业园、南京农业大学白马教学科研基地和方便水库陈墩库区。座谈会上,市政府和溧水区分别汇报了我市和溧水区湿地保护工作情况。据介绍,2014年2月2日起,《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施行,目前,全市湿地保有量9.7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6.5%。一批重要或典型湿地、重要水禽栖息地、重要水源地等湿地资源,逐步得到保护。溧水区坚持把湿地生态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以石臼湖为代表的湖泊湿地每年都有白天鹅等候鸟前来越冬,依托城市河道水系等建设的滨水湿地公园,已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蒋宏坤对南京湿地保护工作充分肯定。他说,加强湿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南京对湿地保护工作高度重视,立法早、认识到位,在湿地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成效明显,很多做法走在了江苏前列,为制定好《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提供了很好经验。他要求编制一个科学的,符合南京实际的,更有科学性、指导性和针对性的湿地保护规划,更好地做好湿地保护工作;健全湿地保护政策支撑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尽快建立生态保护的补偿机制;把湿地保护和发展旅游业结合起来,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把水环境治理作为湿地保护的重要举措,做好“水文章”,为全省湿地保护提供更多更好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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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柯小岚 许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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