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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启动会

2015-05-15 来源:人员机构 作者: 图片:

    5月8日下午,学校召开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启动会,正式启动我校周期性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徐翔出席会议,各学院院长、学位授权点负责人、研究生秘书等近10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侯喜林主持。 



会场

    徐翔在讲话中指出,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既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学位授权点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建立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机制的必然要求。她要求各学院和学位授权点必须提高认识,抓住机遇,优化学位授权点结构,持续推进学科建设;要认真做好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准备阶段的顶层设计和方案策划,统筹规划和合理安排,制定出符合本学科特点、时间节点合理的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和计划,确保自我评估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侯喜林解读了我校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对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进行布置。他希望各学院和学位授权点明确评估工作的重点,合理设置评估环节,严格遵守评估纪律,切实提升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和研究生教育质量。

    此次会议是在国家推进学位授权体系改革、大力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与监督体系建设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还特邀教育部专家对国家合格评估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解读,与会专家介绍了国家有关文件出台的背景和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基本思考,揭示了合格评估和水平评估的区别及当前评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阐明了合格评估工作的基本思路。

    据悉,2014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制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文件明确规定对获得学位授权满6年的学术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授权点,每6年一轮进行合格评估。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为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评两个阶段,以学位授予单位自我评估为主。每一轮评估的前5年为自我评估阶段,最后1年为随机抽评阶段。根据这一文件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2014年至2018年间需对纳入评估范围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我评估。 



评估调研现场

    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研究生院前期进行了广泛的调研,制定了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方案,构建了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指标体系,并于2015年4月23日至30日,分别走访了理学院、食品科技学院、信息科技学院、金融学院、农村发展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园艺学院和外国语学院等8个学院,充分了解这些学院今年迎接国家专项评估和江苏省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评估的总体部署、分工安排、整体进度,了解他们自我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思考和筹备进展情况,并就各自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


审核:

校对:

编辑:谷雨 丁晓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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