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加快,金融技术的日新月异,金融创新产品的不断扩大,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业处于一种错综复杂、快速变化的经营环境中,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问题也日益凸现。操作风险、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一样,已成为商业银行必须面对并需要努力规避的风险。
操作风险,银行业普遍认同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即: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关于操作风险的定义突出强调了银行内部人员操作和业务系统因素所导致的操作风险。这一概念侧重于操作风险形成的原因,基本上涵盖了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线。操作风险由人为因素、流程因素、系统因素、外部因素等所导致,加之体制、机制的不健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问题越来越突出,可采取如下对策:
(一)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内部控制制度是有针对性地管理操作风险的有力工具,有效且能保证严格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
1、加强内控管理文化建设。内控管理文化包括银行员工的风险观、风险内部控制意识和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银行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员工具有一定行为规范和道德水准,内部控制管理文化建设就是通过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行树立全员内控意识,持续不断地对全体员工进行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全体员工都具有内控管理观念、意识和行为规范,通过约束员工行为来达到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的目的。
2、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理的组织架构,从制度上保证内控效率。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理的组织架构是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发挥效率的制度保证。要从根本上强化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建设,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核心问题。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股权多元化,可以改变目前产权不清、职责不明的状况,建立一个目标明确、权责利相对应的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架构对内部控制的效果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应按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银行的组织结构,选用合理的组织管理形式。在横向上做到权利制衡,各部门之间在合理分工、职责分明的基础上做到既相对独立又相互牵制;在纵向上做到减少管理层次,精简机构,同时加强对下级机构的控制。
3、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建立独立、权威的内部监督制度,确保内部监管的连续性。内部控制评价是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进行全面检查、测试与考核过程,是对各项业务经营活动进行更高层次监督的审计活动。它与监督检查相辅相成。商业银行要保证内部控制体系运转有效,必须对其进行连续的监管。通过设立只对最高决策层负责的地位独立、监督权威的内部审计部门,由内审部门独立行使综合性内部监督职能并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符合性进行评价。建立健全合理有序的内部审计检查制度和非现场审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力度,对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总体有效性进行连续性监管,推进银行业内控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二)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这是商业银行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1、梳理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总揽银行风险控制,形成顺畅有效的汇报路线。商业银行应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专业管理委员会,在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协调管理操作风险。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定期不定期召开操作风险管理联席会议,分析内外部操作风险形势,评估风险暴露程度,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2、专设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一般来说,操作风险与日常业务经营密切相关,因此需要分散在不同业务部门进行控制和管理,需要在业务部门设立专职的操作风险经理岗位。它既要对本部门负责,又要向上一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从而形成一个以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为中心,横向拓展到相关部门,纵向延伸到基层营业网点的操作风险全面管理体系。操作风险经理可实行派驻制或下管一级。操作风险经理的职责是:充分识别本部门所涉及的业务线操作风险损失类型,全面评估风险暴露程度,实时监测,及时预警。
3、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对商业银行而言,应形成基于个人负责制基础上的集体决策制。强调全面风险管理就必须意识到,一般员工或高管人员都必须基于个人对其行为负责的微观基础之上,风险管理框架本身,必须能够甄别和奖励善于应对风险获得收益的高管和员工,惩罚那些过度冒险或者厌恶风险监管的人,惟其如此,金融机构内的风险文化才是良性的。
(三)选取恰当的操作风险计量方法
风险量化﹑模型化是银行风险管理的一个发展趋势。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都已经产生了成熟的量化模型,而操作风险由于发生范围广﹑损失资料难以收集﹑损失程度难以确定等原因使得量化技术发展缓慢。新巴塞尔协议要求商业银行为操作风险配置相应的资本金,并提出了三种计算操作风险资本的方法: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
对我国银行来说,标准法既克服了基本指标法的缺陷,同时还不像高级计量法那样条件苛刻。比较适合自身的业务情况,如业务范围、规模、业务类别等,对风险衡量有较强的针对性,因此我国当前应采用该方法。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将自己的业务划分为8个产品线,对于不同产品线的资本要求系数,可以根据各银行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逐步向标准化方向发展,为将来采用精确度更强﹑灵敏度更高的计量方法做准备。同时,为使该方法更适用,我国银行当前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第一,建立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档案,对损失事件发生的频率、规律、严重性和其他相关信息定期追踪记录,为操作风险量化提供依据;第二,建立包括若干年数据在内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积累损失数据;第三,招聘具有丰富的操作风险测量经验的员工,收集和测量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第四,建立严格的执行程序,经常对损失率﹑风险指数和大小进行有效性检验,保证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的精确性和适用性。
(殷浩文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
原文链接:http://epaper.tibet3.com/qhrb/html/2014-12/22/content_200386.htm
操作风险,银行业普遍认同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即: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失灵的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巴塞尔委员会关于操作风险的定义突出强调了银行内部人员操作和业务系统因素所导致的操作风险。这一概念侧重于操作风险形成的原因,基本上涵盖了商业银行的所有业务线。操作风险由人为因素、流程因素、系统因素、外部因素等所导致,加之体制、机制的不健全,商业银行操作风险问题越来越突出,可采取如下对策:
(一)全面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内部控制制度是有针对性地管理操作风险的有力工具,有效且能保证严格执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是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
1、加强内控管理文化建设。内控管理文化包括银行员工的风险观、风险内部控制意识和风险管理职业道德等。银行内部控制管理要求员工具有一定行为规范和道德水准,内部控制管理文化建设就是通过调动每位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全行树立全员内控意识,持续不断地对全体员工进行内部控制培训,确保全体员工都具有内控管理观念、意识和行为规范,通过约束员工行为来达到业务发展与内部控制的目的。
2、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理的组织架构,从制度上保证内控效率。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合理的组织架构是商业银行内控制度发挥效率的制度保证。要从根本上强化商业银行的内控制度建设,产权制度改革是一个核心问题。对国有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实现股权多元化,可以改变目前产权不清、职责不明的状况,建立一个目标明确、权责利相对应的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合理的组织架构对内部控制的效果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商业银行应按决策系统、执行系统、监督反馈系统相互制衡的原则设置银行的组织结构,选用合理的组织管理形式。在横向上做到权利制衡,各部门之间在合理分工、职责分明的基础上做到既相对独立又相互牵制;在纵向上做到减少管理层次,精简机构,同时加强对下级机构的控制。
3、积极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建立独立、权威的内部监督制度,确保内部监管的连续性。内部控制评价是商业银行对分支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和执行效果进行全面检查、测试与考核过程,是对各项业务经营活动进行更高层次监督的审计活动。它与监督检查相辅相成。商业银行要保证内部控制体系运转有效,必须对其进行连续的监管。通过设立只对最高决策层负责的地位独立、监督权威的内部审计部门,由内审部门独立行使综合性内部监督职能并对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和符合性进行评价。建立健全合理有序的内部审计检查制度和非现场审计制度,加大监督检查的频率和力度,对商业银行内控制度的总体有效性进行连续性监管,推进银行业内控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二)建立和完善操作风险管理体系
这是商业银行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要求。
1、梳理商业银行的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总揽银行风险控制,形成顺畅有效的汇报路线。商业银行应在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专业管理委员会,在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协调管理操作风险。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定期不定期召开操作风险管理联席会议,分析内外部操作风险形势,评估风险暴露程度,研究制定防范措施。
2、专设操作风险管理部门。一般来说,操作风险与日常业务经营密切相关,因此需要分散在不同业务部门进行控制和管理,需要在业务部门设立专职的操作风险经理岗位。它既要对本部门负责,又要向上一级操作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从而形成一个以操作风险管理委员会为中心,横向拓展到相关部门,纵向延伸到基层营业网点的操作风险全面管理体系。操作风险经理可实行派驻制或下管一级。操作风险经理的职责是:充分识别本部门所涉及的业务线操作风险损失类型,全面评估风险暴露程度,实时监测,及时预警。
3、建立科学的决策机制。对商业银行而言,应形成基于个人负责制基础上的集体决策制。强调全面风险管理就必须意识到,一般员工或高管人员都必须基于个人对其行为负责的微观基础之上,风险管理框架本身,必须能够甄别和奖励善于应对风险获得收益的高管和员工,惩罚那些过度冒险或者厌恶风险监管的人,惟其如此,金融机构内的风险文化才是良性的。
(三)选取恰当的操作风险计量方法
风险量化﹑模型化是银行风险管理的一个发展趋势。信用风险﹑市场风险都已经产生了成熟的量化模型,而操作风险由于发生范围广﹑损失资料难以收集﹑损失程度难以确定等原因使得量化技术发展缓慢。新巴塞尔协议要求商业银行为操作风险配置相应的资本金,并提出了三种计算操作风险资本的方法:基本指标法、标准法和高级计量法。
对我国银行来说,标准法既克服了基本指标法的缺陷,同时还不像高级计量法那样条件苛刻。比较适合自身的业务情况,如业务范围、规模、业务类别等,对风险衡量有较强的针对性,因此我国当前应采用该方法。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情况,将自己的业务划分为8个产品线,对于不同产品线的资本要求系数,可以根据各银行的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逐步向标准化方向发展,为将来采用精确度更强﹑灵敏度更高的计量方法做准备。同时,为使该方法更适用,我国银行当前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第一,建立操作风险损失事件档案,对损失事件发生的频率、规律、严重性和其他相关信息定期追踪记录,为操作风险量化提供依据;第二,建立包括若干年数据在内的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库,积累损失数据;第三,招聘具有丰富的操作风险测量经验的员工,收集和测量操作风险损失数据;第四,建立严格的执行程序,经常对损失率﹑风险指数和大小进行有效性检验,保证内部数据和外部数据的精确性和适用性。
(殷浩文 作者单位:南京农业大学金融学院)
原文链接:http://epaper.tibet3.com/qhrb/html/2014-12/22/content_200386.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