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3月5日讯(记者 郭蓓)“自十八大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来,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4年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历次会议中,以及中央1号文件中都加以重申。”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土地管理系主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陈会广一直十分关注。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到陈会广主任时,他表示今天上午已通过直播,全程关注了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总理在报告中也表示,“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立居住证制度。使更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实现异地升学,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城市现代文明。”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体是农民工的市民化。若农民工没有能力和意愿实现自身市民化,那随迁家属及子女的市民化也无从谈起。陈会广表示,地方统筹城乡发展的改革试点,更是将土地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的突破点,将户籍制度作为改革着力点。重庆、成都的国家级城乡统筹发展改革试验区的建设经验就表明了农村土地交易所(或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发挥了作用;苏州、嘉兴作为省级层面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也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也有一些地方试行农民工户籍市民化与土地退出相结合。
同时陈会广也坦言,“在一些地区政策发生了扭曲,出现了以改革试点的名义大拆大建,农民‘被上楼’,政府主导城乡统筹改革演变成规避征地或变相征地的方式。”陈会广表示,无论是总结过去还是部署工作,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在直视现状的同时,也不避讳问题本身。他在报告中也坦言,“征地拆迁、社会治安等方面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依然较多。”
陈会广表示,正如报告上所说,稳增长更是为了保就业,为农村转移劳动力进城务工留出空间。农村改革,应该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并实现市民化,提供公正有效的推力。公正有效的底线就是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经验表明,土地权益为农民工“进可外出打工,退可回家种田”的社会安全机制。报告中就强调慎重稳妥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从实际出发,试点先行,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在目前城乡二元体制仍然存在、城乡社会保障尚待统一的情况下,陈会广表示:守住保护土地权益底线,是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一项重要策略。有了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工才能安心积累能力与资本实现市民化。在土地对农民而言仍具较强社会保障、就业保障功能的情况下,面向农民工市民化的土地退出机制设计就须受此约束而不应贸然推进。自愿有偿退出土地,形成安全的产权预期仍然是关键。
原文链接:http://news.jschina.com.cn/system/2014/03/05/020442347.shtml
今天下午,记者联系到陈会广主任时,他表示今天上午已通过直播,全程关注了李克强总理在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总理在报告中也表示,“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把有能力、有意愿并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的农民工及其家属逐步转为城镇居民。对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建立居住证制度。使更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纳入城镇教育、实现异地升学,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城市现代文明。”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主体是农民工的市民化。若农民工没有能力和意愿实现自身市民化,那随迁家属及子女的市民化也无从谈起。陈会广表示,地方统筹城乡发展的改革试点,更是将土地作为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的突破点,将户籍制度作为改革着力点。重庆、成都的国家级城乡统筹发展改革试验区的建设经验就表明了农村土地交易所(或农村产权交易所)在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发挥了作用;苏州、嘉兴作为省级层面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也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也有一些地方试行农民工户籍市民化与土地退出相结合。
同时陈会广也坦言,“在一些地区政策发生了扭曲,出现了以改革试点的名义大拆大建,农民‘被上楼’,政府主导城乡统筹改革演变成规避征地或变相征地的方式。”陈会广表示,无论是总结过去还是部署工作,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在直视现状的同时,也不避讳问题本身。他在报告中也坦言,“征地拆迁、社会治安等方面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依然较多。”
陈会广表示,正如报告上所说,稳增长更是为了保就业,为农村转移劳动力进城务工留出空间。农村改革,应该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经商并实现市民化,提供公正有效的推力。公正有效的底线就是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的经验表明,土地权益为农民工“进可外出打工,退可回家种田”的社会安全机制。报告中就强调慎重稳妥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从实际出发,试点先行,切实尊重农民意愿,坚决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在目前城乡二元体制仍然存在、城乡社会保障尚待统一的情况下,陈会广表示:守住保护土地权益底线,是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一项重要策略。有了土地权益保障,农民工才能安心积累能力与资本实现市民化。在土地对农民而言仍具较强社会保障、就业保障功能的情况下,面向农民工市民化的土地退出机制设计就须受此约束而不应贸然推进。自愿有偿退出土地,形成安全的产权预期仍然是关键。
原文链接:http://news.jschina.com.cn/system/2014/03/05/020442347.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