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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扩张,莫让农民“被社员”

2013-01-25 来源:人员机构 作者: 图片:

    新华报业网讯 省政协委员、南京农业大学教授王思明调研发现,部分合作社为了扩大规模,在一些农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列入合作社名单,使其“被社员”。现有合作社规范化程度低,“异化”现象严重,主要表现为“家庭作坊式”,一般由大户领办、其亲戚朋友组成,小、散、弱,缺乏后劲,保守估计50%以上已沦为“空壳”;还有一些较有实力的合作社,则出现“公司化”趋势,发起人往往以合作社名义套取政府资金和政策扶持,普通社员难以从中受益。在这两种模式下,合作社内部出现“权力集中化”和“资本集中化”,其中后者现象非常普遍。

  此外,合作社还面临资金和用地双重困难,以及农业风险难以化解、险种较少等问题。政府对合作社资金扶持、税收减免等硬性支持较多的同时,缺少技术、管理、人才等软性支持。

  王思明在提案中建议,应加强示范合作社建设,制定考核评价和奖惩激励机制,推广典型经验,增强对农户的吸引力,进而提升服务带动农户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因地制宜,找准地方优势产业,促进高效特色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品牌化经营;培育营销能力,拓宽市场销售渠道;选拔合格的合作社长,培养创业能人以及新兴职业化农民;多措并举,化解融资、用地、风险等难题,合作社内部可设立一笔风险基金,政府部门设立专项补偿资金,同时组建农业风险公司,多层次防范化解风险。政府应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引导,激励与监管并重。本报记者赵伟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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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仓伟 许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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