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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13-01-16 来源:人员机构 作者: 图片:

    全省大学生“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四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高校精心筹划,认真部署,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全省35所高校法学院(系)大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与指导老师、法律援助工作者一起奔走于乡村,来往于工地,活跃于社区,宣传法律援助制度,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帮助。这项活动大学生志愿者参与人数之多、服务形式和内容之丰富、群众受益范围之广、问卷调查覆盖面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受到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和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省、市两级有关部门和各地高校对大学生“三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十分重视,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明确活动的目标任务、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有计划、分阶段有序推进。一是举办活动仪式。2008年10月,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在南京隆重举行了启动仪式,全省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正式展开。随后,泰州、无锡、常州等地积极跟进,掀起了本地区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的热潮。二是推广成功经验。2010年1月,省四部门在南京召开了全省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情况交流会,以典型引路进行再动员。三是下发指导文件。2011年5月,省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全省法学院(系)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近期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地以纪念《江苏省法律援助条例》颁布施行十周年为重点,集中开展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宣传和服务活动;发动和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利用暑假期间积极开展相关的社会调查;并注意认真总结“三进”活动的成功经验,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活动引向深入。

  活动期间,各地高校积极动员和组织大学生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怕炎热,不畏严寒,通过多种形式,把法律援助服务送进乡村、送进工地、送进社区。一是活动形式丰富多样。南京农业大学组织师生开赴苏北农村宣传《种子法》、到大丰、沛县等地的生猪养殖场,实地宣传《食品安全法》,抵制瘦肉精,呼吁食品安全,帮助农民兄弟增强法律意识;南京林业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心系农民工,传递《劳动合同法》”主题活动;江南大学组织了法律援助进“百个企业、百个工地、百个困难家庭”的“三百”咨询服务活动;金陵科技学院等单位也都积极组织志愿者参加省市举办的各类大型法律援助活动。二是设立咨询平台。苏州市姑苏区司法局与苏州大学联合创建法律援助律师助手制度,每天安排2至3名无课的大学生志愿者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将学生志愿者分成五个活动小组,帮助社区居民解答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婚姻家庭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江苏大学创办“市民维权讲堂”;淮海工学院、常州大学、中国矿业大学等单位以“模拟法庭进社区、进工地”为平台,以案释法进行法制宣传。三是开展问卷调查。四年中全省范围开展了两次大的社会调查,较好地了解了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程度、群众遇到的法律纠纷类型和不同群体特别是低收入人群对于法律援助的需求情况,为有效加强和改进我省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客观依据,调研成果得到了司法部、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好评。

  在推进志愿服务活动过程中,各地各校创新工作思路,彰显工作特色,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有的已经成为当地颇具口碑和影响力的特色项目。如南京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分别在昆山、江宁两地建立的劳动法律援助项目,泰州市司法局与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合推出的“泰州市大学生法律援助讲堂”项目,扬州大学婚姻家庭法律诊所反家庭暴力项目,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对接项目,宿迁学院组织40名女学生设立的巾帼普法维权项目等。

  做好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应援当援、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应援共援”的目标要求,发扬着眼大局、开拓创新的进取精神,发扬不畏艰难、乐观向上的奉献精神,发扬扎实工作、真诚服务的务实精神,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的新发展,为我省法律援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法治江苏、和谐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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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仓伟 许天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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