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农获江苏省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称号

时间:2012-12-13浏览:5

    12月12日,江苏省大学生“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总结表彰会在省会议中心举行。 会议对全省大学生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奖单位”进行了表彰,我校被评为“先进集体”,人文学院法律系王琳同学被评为“优秀大学生志愿者”。 

     

    本次会议由江苏省司法厅、江苏省教育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主办。江苏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傅自应,原省委书记、省法律援助基金会名誉理事长陈焕友,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理事长王霞林,省司法厅厅长缪蒂生,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团省委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姚泉江等出席会议并讲话。我校人文学院法律系系主任曾玉珊副教授、大学生法律协会主席王琳同学参加了表彰大会。

    全省大学生“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自2008年启动以来,我校“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校团委、人文学院等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法律系和大学生法律协会众多志愿者积极参与,深入基层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开展社会调查,践行“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活动理念,为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