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吴英姿教授应邀来我校,在人文学院学术报告厅作题为《我们需要什么样的陪审制》的主题学术讲座。讲座由人文院法律系系主任曾玉珊副教授主持。
吴英姿结合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陪审制度改革的调研情况,从陪审制的社会知晓度与认同度、人民陪审员参与程度、法官在陪审制中的作用等研究视角提出问题,并逐一进行分析探讨。通过对英美法系陪审团“经验论”与大陆法系参审制“唯理论”进行比较研究,结合我国陪审制度改革过程中陪审员角色的多元化特征,吴英姿提出“专家辅助人”的概念并进行深入阐述。
吴英姿在讲座中先后引用李昌奎案、邓玉娇案、药家鑫案和吴英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司法审判案件进行分析,深入浅出地解读司法与民意的深刻关系。她认为,应当在目的论指引下,以让民意有序进入司法,让裁判反映民意作为陪审制目的,构建“参与—论证”机制,最终实现司法的公共理性。
讲座中,我校法律系学生就陪审制改革及其他法学问题与吴英姿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此次讲座由人文学院法律系主办,大学生法律协会承办,来自于学校各学院、各单位的100余名师生到场聆听。
吴英姿结合南京市下关区人民法院陪审制度改革的调研情况,从陪审制的社会知晓度与认同度、人民陪审员参与程度、法官在陪审制中的作用等研究视角提出问题,并逐一进行分析探讨。通过对英美法系陪审团“经验论”与大陆法系参审制“唯理论”进行比较研究,结合我国陪审制度改革过程中陪审员角色的多元化特征,吴英姿提出“专家辅助人”的概念并进行深入阐述。
吴英姿在讲座中先后引用李昌奎案、邓玉娇案、药家鑫案和吴英案等社会广泛关注的司法审判案件进行分析,深入浅出地解读司法与民意的深刻关系。她认为,应当在目的论指引下,以让民意有序进入司法,让裁判反映民意作为陪审制目的,构建“参与—论证”机制,最终实现司法的公共理性。
讲座中,我校法律系学生就陪审制改革及其他法学问题与吴英姿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互动交流。此次讲座由人文学院法律系主办,大学生法律协会承办,来自于学校各学院、各单位的100余名师生到场聆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