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南京农业大学体育馆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签字仪式在行政楼A613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盛邦跃,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樊林,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员王新格,我校纪委办、监察处、审计处、校区发展与基本建设处、计财处招标办、资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处、后勤集团公司、体育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以及体育馆工程参建各方代表出席签字仪式。签字仪式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处处长、审计处处长尤树林主持。
盛邦跃和樊林分别代表南京农业大学和玄武区检察院在《关于体育馆建设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创“双优工程”备忘录》上签字。体育馆工程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跟踪审计方签订了《廉政协议》。
盛邦跃和樊林分别代表南京农业大学和玄武区检察院在《关于体育馆建设工程预防职务犯罪、创“双优工程”备忘录》上签字。体育馆工程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跟踪审计方签订了《廉政协议》。

签字仪式现场
签字仪式上,盛邦跃、樊林分别发表讲话。盛邦跃首先代表学校党委和行政对玄武区检察院长期帮助指导南京农业大学进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表示感谢,对体育馆项目参建各方积极支持创“双优”工程表示赞同。盛邦跃指出,基建工程作为高校廉政建设的重大关口之一,预防职务犯罪的形势十分严峻,学校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常抓不懈。盛邦跃强调,学校体育馆建设工程单体预防职务犯罪活动,是“校检共建”工作的延续和深入,是我校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举措。我校要和玄武区检察院密切沟通,查找并消除管理中的风险隐患,完善具有高校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防止职务犯罪。盛邦跃要求,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跟踪审计等单位要严格履行廉政协议,廉洁自律;工程建设管理人员要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主动接受监督,加强自我约束。
樊林在讲话中结合部分高校在基建工程中出现的腐败问题对体育馆工程参建各方进行了警示教育,并就预防职务犯罪、创“双优工程”提出了三点指导意见:一要把握重点环节,落实预防措施,玄武区检察院将为南农大提供专业化、针对性的预防工作指导,协助学校制定防范措施;二要强化工作机制,注重廉洁教育,将严格责任追究机制,积极为学校开展各类廉政文化教育;三要促进校检合作沟通联系,加强协调配合,以预防职务犯罪为抓手,明确工程参建各方的廉政联络员,确保工程建设公开透明运行。
玄武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员王新格在签字仪式上宣读《备忘录》,校纪委办公室章法洪现场宣读《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告知书》。工程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跟踪审计方代表先后发言,一致表示将在体育馆创“双优工程”建设中遵纪守法、恪尽职守,加强廉政建设、严守职业道德,弘扬科学诚信、确保公正廉洁,将体育馆项目建设成优质工程、廉洁工程。
据悉,此次创“双优工程”活动是我校和玄武区检察院自2011年2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校检共建”工作以来的重要内容之一。体育馆工程创“双优”,将对我校建校110周年校庆年的其他工程项目起到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会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