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扬州网讯 今天是第20个世界水日,今年世界水日的主题是“水与粮食安全”。昨天,市水利局发布了第二期《扬州市水土保持公报》,与2010年公报数据相比,全市水土流失面积减少了18平方公里,但中度流失强度以上的面积增加了23平方公里。
忧心
三成陆地存在水土流失
根据调查资料统计,2011年全市水土流失区域面积为1781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地面积的34.3%,水土流失以轻度水力侵蚀为主。其中:轻度流失面积为1722平方公里,中度流失面积为48.8平方公里,强烈及其以上流失面积为10.2平方公里,分别占流失总面积的96.7%、2.73%、0.57%。
据市水利局农水处处长李章林介绍,我市的水土流失主要表现在丘陵山区、平原沙土区及一些开发建设地区。其中,丘陵山区占陆地面积20%左右,土壤流失强度较大。
喜讯
年均减少土壤流失17万吨
李章林告诉记者,据不完全统计,2010-2011年,全市争取省以上水土保持项目总投资1003.38万元,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个,治理面积2323公顷,建设水保林80.3公顷、栽植经济林3.5公顷、修建各类蓄水保土建筑物958座。各类开发建设项目共投入水土流失防治资金5682.46万元,防治责任面积6734.322公顷,拦挡弃土弃渣363.11万吨,有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057公顷;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17.22万吨;林木覆盖率逐年上升,由2009年的18%增长到2011年的21.3%。我市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在改善生态及人居环境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
管理
保护范围内限制取土挖沙
据南京农业大学的调查分析,尽管我市通过梯田改造、种植经济林果等水土保持措施,每年新增绿化面积约1万公顷,减少水土流失量近1万吨,但是,扬州市轻度水土流失面积已达1722平方公里。
根据扬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建设项目超过1公顷,或挖土、填土超过1万方,必须做水土保持方案,并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市水利部门表示,下一步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在城镇及水利、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周边500米至1000米的保护范围内,限制取土、挖沙、采石等活动。在重点治理区内,采取工程、植物等措施治理水土流失,严格控制采伐林木、烧窑等加剧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