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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文化的雅与俗

2011-05-16 来源:人员机构 作者: 图片:

编者按:

  近年来,大众文化的雅俗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文化学者李春青认为,大众文化无雅俗之分,它是人类追求审美平等的一种努力,对凝聚社会共识、构建社会主流价值至关重要。这些观点对我们开阔思路、正确对待大众文化、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无裨益。现将此文发表,以期引起讨论。

  近年来大众文化迅猛发展,大众文化的“雅”与“俗”成了一个被广泛讨论的话题。然而,何为“雅俗”, 应该如何评判大众文化的功过是非?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问题。

  雅俗之分的历史渊源

  我们先来看看“雅俗”问题。人类文化原本没有“雅俗”这种价值尺度,也就是说,“雅俗”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

  在中国漫长的远古原始社会,本没有“雅俗”之见,即使西周的贵族文化中也还没有“雅俗”的观念,因为那时贵族文化过于强势,贵族与平民之差异宛若鸿沟,贵族阶层无需借助“雅俗”来作为不同阶层身份差异的标志。贵族掌控的主流文化与政治上的贵族等级制紧密契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因此也就不能构成“雅”与“俗”的二元对立模式。

  只是到了“文人士大夫”阶层产生并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文化的主体之后,“雅俗”才成了衡量文化艺术的重要标准。这是因为,“文人士大夫”是一个游走于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社会阶层,具有“官”与“民”双重身份特征,他们为了使自己与一般的平民百姓“区隔”开来,于是极力打造一种“雅”的趣味,并且把产生民间的自然朴实的文化形式判定为“俗”。于是“雅”与“俗”就成为评价性的,具有重要阶级“区隔”功能的价值范畴。

  “大众文化”超越雅俗

  现**文化上还存在着差异和不平等,“雅俗”观念因此也还具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问题是用“雅”与“俗”来评价大众文化是否恰当?

  为了弄清楚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分析一下何为“大众文化”。综合中外学者的解释,我们可以说,符合下列条件的文化形式即为大众文化。其一,技术上,大众文化主要载体是现代传媒,即电视、电影、广播、音响、网络等所谓大众传媒。其二,大众文化的生产动机是商业利润,即通过生产、制作、销售等资本运作过程,达到资本增值的目的。其三,大众文化受众的接受目的是满足精神娱乐的需求。简言之,那种借助于现代科技,以满足大众精神娱乐需求为手段,以谋求资本利润为目的文化形式就是大众文化。

  那么何为“大众”呢? “大众”不是指社会大多数,也不是指平民百姓,它不是一个阶级范畴,“大众”是相对于“大众文化”而言的,就是说,无论是谁,无论是学者或官员,凡是大众文化的消费者,一律属于“大众”范畴。大众文化是一种新型的娱乐文化形式,它与传统的,或精英式的精神娱乐形式——欣赏诗词歌赋、琴棋书画,或者听古典音乐,读经典小说等等——分别是两个不同历史时期的主流文化形态,因此,不应把大众文化与雅文化对立起来。

  因此就基本性质而言,大众文化是一种非俗非雅、亦俗亦雅的新型文化形式。这是由两方面的原因决定的:从生产的角度来看,作为一种以商业利益为主要推动力的文化生产方式,大众文化必然力求社会各阶层人士都喜闻乐见。所以,大众文化的生产者就必须尽量平衡、兼顾、综合各种不同趣味、各种价值取向以扩大受众面。从文化资源的角度看,大众文化是在传统的精英文化与民间文化共同的基础上产生出来的新型文化形式,它既不是传统精英文化的纯正血脉,也不是传统民间文学的嫡传,它具有兼容并蓄、统合“雅”、“俗”的特点,它是“雅”的“俗”化,是“俗”的“雅”化。这就是说,历史上流传下来的一切有意义的文化因素,无论雅俗,都可以成为大众文化的宝贵资源。

  这是“大众文化”的理想状态,实际上由于从业者素质良莠不齐,目前我们看到的大众文化产品就存在了两种类型的有悖于其“基本性质”的现象。一可名之曰孤芳自赏、故作高深型。有些怀揣精英主义意识的人,虽然从事的是大众文化的创作,却像古代文人吟诗作赋一样深陷自身的个人化情趣之中,以至于其产品根本不具备适应社会大众口味的质素,也许很精致,也许很深刻,却无法得到大众青睐。二可名之曰唯利是图,以丑为美型。一些从事大众文化制作的人员,大大低估了社会大众的道德水准与审美能力,误以为只有凶杀、色情、能刺激耳目口腹欲望的东西才会得到大众的普遍欢迎,结果制造出一大批毫无艺术性的文化垃圾,为广大受众所不齿。这些人至少应该明白一个简单的道理:大众文化不是精英文化,也不是自生自灭、口无遮拦的流俗文化,它有自己一套独特的评价系统。其中最为基本的,或者说“准入”的标准是:在给人愉悦的基础上有利于个人和社会共同体的健康发展。

  娱乐也承担历史使命

  从大众文化的基本性质必然会引申出一个“利”与“义”的关系问题——大众文化如何在获得利润与承担社会责任两者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首先,大众文化是一种消费文化,需要广大受众的自觉选择。如果没有或者很少受众,固然无“利”可图,而其“义”即社会效益也同样没有实现的可能。而娱乐性乃是“义”与“利”的共同基础,只有真正具有娱乐性的作品,才能“义”“利”双收,而欲真正具有娱乐性,除了在制作上精益求精之外,切近社会大众之心理,发其所未发,言其所欲言才是根本。像《唐山大地震》这样的影片,庶几近之。

  在对待大众文化的态度上,人文知识分子容易出现两种偏颇:一是站在传统的精英立场上对大众文化持轻蔑态度,自以为高雅,视大众文化为低俗,这种态度不仅表现出对文化发展趋势缺乏历史的洞察,而且也表现出现实文化参与能力的孱弱,结果只能是自我边缘化。二是全然放弃人文知识分子的价值准则,把大众文化仅仅看成是以营利为目**商业行为,看不到大众文化所承担的伟大的历史使命。

  精英文化曾经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都是社会主流文化,对于人类文明的形成与发展做出过巨大贡献。大众文化同样是历史的产物,那么它的伟大使命是什么呢? 首先,以娱乐的方式提升社会大众的文化水平。由于大众文化容纳、综合了人类以往的各种文化因素,故而人们的轻松愉快的接受过程就可以接收到各种文化信息,从而提升自己的文化水准。其次,在感性的或审美层面培养一种平等意识。人应该是平等的,但在现实中却存在着无数的不平等现象。应该说人类追求平等的努力从来没有停止过。社会革命、政治改革等是在政治制度上寻求平等的努力,而大众文化则可以视为人类在娱乐与审美上寻求平等的一种努力。大众文化最主要的社会功能之一就是打破了精英阶层对精神娱乐方式的长期垄断,大大丰富了社会大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打造出一种社会各阶层共同参与的娱乐文化。这种娱乐文化在感性或审美层面上与社会平等的政治诉求有着共同的历史根源。大众文化可以在社会大众心理上培养起相近的审美趣味,进而培养起相近的道德感与共同体的认同意识。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大众文化给广大受众以精神愉悦,使他们在闲暇时间轻松自如地得到心理的和精神的快乐。最后,在特定社会条件下,大众文化还可以承担批判社会之丑陋,建构符合大众利益的社会意识形态的重任。由此可见,大众文化绝对不是什么“俗文化”、“通俗文化”,也不是可有可无的娱乐方式,大众文化是一种承担着重大历使命的新型文化,是人类文化发展到特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它对社会政治、经济、其他文化形式都具有巨大的影响作用。因此无论是大众文化的从业人员,还是从事各种专业的人文知识分子,都应该对大众文化给予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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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黄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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