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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新型环保生物农药技术项目通过无锡市“530”计划专家评审

2008-09-05 来源:人员机构 作者: 图片:

    由我校产学研合作处组织推介的我校植物保护学院高学文教授申请的新型环保生物农药harpin蛋白的开发与利用项目近日通过无锡市“530”计划专家评审。该项目入列B类项目,将获150万元风险基金和60万元政府专项经费的资助。该项目的成功立项对harpin技术的进一步产业化将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也开拓了我校与地方产学研合作的一条新途径。
 
“530”计划简介
 
    “530”计划是无锡市政府为大力实施“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才国际化步伐,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计划在五年内引进30名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而制订的一些列政策措施(简称“530”计划)。该计划对高校科研院所海外留学人员申报的具有产业化潜力和市场发展前景的项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形式审查、专家技术评审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审。综合评审的意见分为推荐(A 类)、推荐(B 类)、推荐(C 类)、不推荐(D 类)。对落户无锡的申请项目可享受如下扶持政策:
 
    一、综合评审的意见为推荐(A 类)的项目
   (一)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 1 个月内,给予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每个创业投资项目)100 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市(县)区负责提供不少于 100 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 100 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二)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市、市(县)、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 300万元的创业投资。
 
   (三)对具有市场需求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低于 300 万元的资金担保。
 
   (四)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 30%作价入股。
 
   (五)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二、综合评审的意见为推荐(B 类)的项目
 
    (一)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 1 个月内,给予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每个创业投资项目)60 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市(县)、区负责提供不少于 100 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 100 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二)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市(县)、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 150 万元的创业投资。
 
    (三)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 30%作价入股。
 
    (四)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三、综合评审的意见为推荐(C 类)的项目
 
    (一)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 1 个月内,给予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每个创业投资项目)40 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市(县)区负责提供不少于 100 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 100 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二)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市(县)、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 150 万元的创业投资。
 
    (三)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 30%作价入股。
 
    (四)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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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志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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