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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中心组举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

2006-11-02 来源:人员机构 作者: 图片:

       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11月1号下午举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会,校党委书记管恒禄、校长郑小波、校党委副书记花亚纯、副校长孙健等同志结合个人学习体会和学校工作实际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学习会由校党委书记管恒禄主持。
 
       与会同志在学习中一致认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继承、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境界。《决定》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的纲领性文件。

       管恒禄在学习会上指出,社会物质资源的极大丰富、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成员素养的不断提高是构建和谐社会必不可少的三要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一个新的理论进步,同时是一个长期的实践过程。对于学校工作而言,这也是一个新的要求与新的挑战。他强调,各学院、各单位要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学习领会《决定》精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切实抓好《决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力推进和谐校园的建设,进一步促进学校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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