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环保优先,加强科技创新 努力提高环保科技工作水平
2006-08-24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十五”以来,在国家环保总局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锐意进取,切实加强环保科技体制和机制创新,科技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持续增强,科技服务能力逐步提升。
一、“十五”期间环保科技工作的简要回顾
(一)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一是加强循环经济组织领导。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先后颁发了《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意见》等重要文件,明确指出,发展循环经济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生态省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富民优先、科教优先、环保优先和节约优先的具体体现,是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2005年省政府批准了《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转发了省经贸委、环保厅《江苏省2005年发展循环经济的工作意见》,召开了全省循环经济工作会议,明确了循环经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把循环经济发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把《江苏省循环经济促进办法》列入立法计划。为适应循环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省环保厅按照“指导、监督、推进、服务”的方针,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意见》,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切实履行环保监督管理职责,着力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二是宣传循环经济理念。编印了《循环经济资料汇编》,出版了《循环经济建设概论》、《江苏对循环经济建设的探索》、《循环经济小常识》等丛书,举办了各种报告会、研讨会和交流会,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和互动的大环境。
三是编制循环经济规划。委托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江苏省社科院等单位开展了循环型农业、工业、服务业和社会的研究工作,并编制了《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该《规划》已于2005年4月19日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组织的专家论证。我省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批准为首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省。全省所有省辖市、11个县(市)和9家开发区开展了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和生态工业园建设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工作,并将其纳入生态市、县(市)建设规划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四是培育循环经济典型。2002年,我省确定了108家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单位,涉及农业、工业、服务业不同产业和企业、园区、社会不同层面。各试点单位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积极推动资源在企业内部、企业之间以及产业之间的循环利用,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2003年10月,召开了全省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现场会,听取了7家试点单位交流发言,现场参观了10家示范单位,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推进作用。2005年又筛选了规模较大、影响较广、特色明显的128家单位实施第二轮循环经济建设试点。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已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建设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无锡新区、张家港保税区正在申请创建。结合我省实际,出台了省级生态工业园区创建的文件,批准6家开发区(工业园区)创建省级生态工业园。将ISO14000示范区创建工作作为生态工业园创建的基础工作,有机结合。到目前为止,已建成5个国家级和5个省级ISO14000示范区。
五是夯实循环经济基础。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突出太湖、淮河等重点流域和化工、纺织、印染、造纸等重点行业,分7批组织了2000多家企业实施了一批无费、低费和中高费方案,共增收节支15亿元,主要污染物削减近20%,平均节能、节材、节水达到5—15%。以共伴生矿和工业“三废”为重点,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以每年15%以上的速度增长,全省认定的综合利用企业1800家,综合利用电厂装机容量达到100多万千瓦。加强对退出消费过程的各种产品的再生利用,传统的废旧物资回收工作稳步发展,每年回收废金属300多万吨、废纸40万吨。积极组织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2004年召开了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工作推进会,全省已有近100家企业、1200种产品获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二)加强环保科研管理
一是改革环保科技管理机制。制订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发展指南及年度科技计划,引导环境科技发展方向。科研项目实行公开申报、专家咨询和科学决策,规范申报、立项、实施、验收和鉴定程序,形成规划、计划、指南、统计、监督的工作体系。强化和规范项目的管理,变“计划管理”为“项目管理”。建立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相结合的科研管理制度,优先支持列入国家重点的科研项目和具有较好研究基础的科研项目的立项,鼓励研究单位配套科研资金。实施重点环保科研课题招投标制度,吸引省内外环境科技人员参加竞标,缩短了我省与国内外先进水平的差距,节约了研究开发时间和研究经费。
二是健全环保科技投入机制。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了《江苏省省级环保科技项目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省级环保科技项目的经费来源、使用方向和管理程序。仅2005年,我厅就安排科技项目30项,资助经费达1395万元。加强与科技部门的联动,争取科技资金投向环境科技项目。针对我省太湖地区水污染突出问题,国家、省、市三级安排资金2.1亿元,组织实施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太湖水污染控制与水体修复技术及工程示范”;针对环境科技成果转化,省成果转化资金安排5000多万元引导环保企业开展环境科技产品的研发和环境科技成果的转化;针对我省沿江开发战略的需要,安排资金1100多万元,建立沿江水体污染监控与预警系统工程示范和江苏省有机毒物控制与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增强环境科技能力。从而有效缓解了环保科技投入不足问题,为环保科技的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三是完善环保科技推广机制。围绕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环境保护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大规模的技术调研和实用技术推广活动。为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举办了二十多期清洁生产培训班,召开了盛泽地区纺织印染清洁生产现场会。为实施纺织印染废水一级达标排放工作,召开了纺织印染废水一级达标排放工作现场会。同时,还召开了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氮肥行业污染控制、酒精行业清洁生产、污泥综合治理和利用等现场推进会,为企业提供了先进、实用和成熟的环境保护技术。这些现场会和推进会,加快了环境科技成果的转换和应用,加快了环保重点工作进程,取得了显著效果。
四是深化环境科技发展体制。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积极实施环保“大科技”的工作思路,优化整合各级各类环境科技力量,形成浩浩荡荡的环保科技大军,面向环境保护工作主战场,健全环保知识和技术创新体系,增强环保科技创新能力,提升环保科技水平。
据统计,“十五”期间,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共争取环境科技资金1.2亿元,完成环保科技项目1815个,其中27个获省部级奖项。水及大气环境容量研究、环境价格体系研究、有机毒物资源化与治理技术研究等一批重要科研成果,为江苏环境管理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促进地方环境标准建设
根据我省产业结构、行业特点,坚持地方标准严于国家标准的原则,有重点、有步骤地制定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地方环境标准。去年,我省编制完成了《江苏省环境标准“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标准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地位,提出了地方标准制工作的重点和任务,发挥标准在环境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十五”期间共制定颁布了《江苏省纺织染整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扬州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连云港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等7个地方环境标准与方法,促使企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如《江苏省纺织染整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太湖流域印染企业2005年污染物排放达到Ⅰ级标准,其他地区印染企业2007年污染物排放达到Ⅰ级标准。为实施该标准,省环保厅已下达限期治理的印染企业254家,有225家完成治理,预计到今年底,印染行业COD排放总量将削减40%,这将大大改善我省的水环境质量。为加快我省化工行业的结构调整,正在制定《江苏省化工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该标准已征求了各级环保部门、专家和企业的意见,将作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
(四)推行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积极组织和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化运营单位申报国家运营资质。2005年全省共有23家环保企事业单位申报,其中有11家己获总局批准,9家通过省级初审并上报总局,3家正在组织省级初审。目前,全省有58家企事业单位拥有国家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400多家排污单位实现了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
(五)抓好环保产业发展
一是积极引导环保产业发展。根据《江苏省环保产业“十五”发展规划》,从环保产品的生产与经营、资源综合利用、环境服务三大领域,加强政策引导和监督管理,培育和规范环保产业市场,提高环保企业整体竞争能力。经过5年的发展,基本实现了“到2005年,形成以大中型企业、科研单位和总承包公司为骨干的环保产业队伍结构,环保技术开发能力和先进的设备制造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趋于合理,环保产业的规模、产值、效益、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继续居于全国领先地位”的规划目标,为我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有效的技术支持。
二是认真做好环保产业调查。根据国家三部委要求,我省各级环保、经贸和统计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于去年底圆满完成了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基本情况调查任务。各级环保部门和环保产业协会克服了人手少、基础薄弱、数据量大等困难,认真牵头,主动承担了较多的具体任务。根据调查数据,编制了《江苏省2004年环境保护及相关产业现状公报》,分析了我省环保产业的发展现状、特征及存在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省领导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作了重要批示,要求省经贸、环保等有关部门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相关扶持措施,并切实加强对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
二、五年来的主要体会
过去的五年,是我们认真吸取“九五”经验教训,对江苏环保规律认识不断深化的五年;是环保科技部门弘扬江苏环保精神,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的五年;是为新世纪环保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的五年。总结五年来的环保科技工作,我们的体会是:
一要理顺管理体制。我省各级环保部门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切实加强环保科技工作的领导,健全环保科技工作管理体系。确保了环保科技工作有“位子”,环保科技机构有“牌子”。目前,全省环保科技机构建设、环保科技工作地位和作用、环保科技管理队伍素质得到了强化和提高,各级环保科技部门在思想上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方法上超前介入,加强宣传,争取各级领导的关心和支持;在工作态度上知难而进,锲而不舍,咬定目标不放松。
二要运用先进理念。江苏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脆弱的省情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决定了环境保护的任务相当艰巨。自2002年确定了108家循环经济建设试点单位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发展循环经济对于缓解资源环境、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性。《江苏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是率先出台的省级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公众积极参与”的发展循环经济工作机制。全国政协、国家环保总局等单位多次到我省调研循环经济开展情况,并将我省的经验介绍到了全国。
三要促进成果转化。我省紧紧围绕“一控双达标”、太湖、淮河及南水北调东线水污染防治、“两控区”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示范区等环保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了水、气、固废污染源达标排放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流域水污染防治技术的开发和应用,环境管理政策和环境经济政策的研究和应用等项目,并转化为现实的防治能力或管理措施。在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从解决淮河流域饮用水源污染问题出发,提出了“清水满地流、污水归槽走”的战略思路。在环境价格体系方面,围绕“环境是资源、是商品、有价值”,开展环境价格体系研究,提出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费。在能力建设方面,开展环境监测、监察和宣教现代化建设研究,制定了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环境宣教机构现代化建设规范。
四要凝聚队伍力量。这些年,我们努力创建文明行业,把“团结拼搏、求实创新、争创一流、为江苏人民服务”的江苏环保精神继续发扬光大,作为江苏环保科技队伍的精神支柱和内在价值取向,团结队伍、集中智慧、凝聚力量,使江苏环保科技队伍在很多关键的时刻、困难的时刻,都表现出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但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江苏环保科技工作中还有不少问题,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比,与环境保护的要求相比,与先进的兄弟院所相比,尚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环保科技工作的抓手不多、不牢,管理的力度不足、不深;深入调查不透,总结提高不多,信息交流不够;对基层环保部门服务不足,为环保中心提供支撑不够。
“十一五”是江苏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市场化完善、国际化提升的关键发展阶段,是实现“两个率先”的决战阶段。同样,“十一五”是江苏环境保护极为关键的时期,也是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更为强烈的时期。从经济发展的层面分析,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的发展模式还没有根本转变。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将长期存在,资源能源的消耗量还高于GDP的增长速度。结构性污染和排污总量的压力不但在短期内不会缓解,而且还有加大的可能。许多企业的生产以及污染处理设备正在加速进入老化期,发生污染事故的风险还在增加。从环境形势的层面分析,太湖、淮河流域水质的根本性改善还需要相当长的过程,长江支流水质污染仍比较严重,饮用水源安全得不到根本保障;部分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国家Ⅱ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严重超标,二氧化硫的排放总量还保持在一个相当高的水平,酸雨频率还在继续上升;电磁辐射、危险固体废物等问题也日益突出;逐步恶化的农村生态,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江苏的环境问题已呈典型的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特点,城乡污染交叉,点面污染叠加,新老环境问题交织,总体形势十分严峻。这都需要依靠科技进步,尤其是环保科技的创新。当前,举国上下都在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应该说环保科技迎来了又一个春天。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为江苏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环境质量的改善奠定基础,提供支撑。
三、“十一五”的指导思想及主要工作
我们将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新要求,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既要抓好当前,又要着眼未来,拿出可行的对策,扎扎实实地做好我们自身的各项实际工作。江苏环保科技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及全国第三次科技大会精神,坚持科技自主创新,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以推进循环经济、推广科技成果、推动制定环境标准、推行环保设施社会化运营为重点,狠抓落实,求实创新,为实施环保“十一五”规划提供支撑和服务。具体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决定》。结合各自的实际,突出七项重点任务,围绕环境应用科技、环境标准等环保科技中心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二是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建设。积极实施《江苏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落实试点省建设要求,发挥“指导、监督、推进、服务”作用。切实加强生态工业园区的创建工作,将生态工业园区的创建工作纳入生态市、县(市)建设内容。
三是充分发挥环保科技作用。拓宽环保科技投入渠道,争取科技部门对环保科技的投入。做好环保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围绕各地环保中心工作,安排好地方环保科技项目。大力推广环保实用技术,发挥技术服务作用。
四是努力强化环境标准建设。宣传环境标准的重要性,督查环境标准的执行情况,掌握环境标准对本地实施的适用情况。积极实施《“十一五”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规划》,及时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环境标准,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环境质量的改善。
五是依法强化治理设施运营。积极推进,开展培训,加强管理,培育更多的治理设施运营单位,规范环境治理设施运营市场。
六是深入促进环保产业发展。积极参与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充分利用环保产业调查数据和资料,积极配合经贸部门编制环保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积极扶持江苏环保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资产为纽带,做好环保企业的推荐、筛选和公布,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形成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
我们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以环保重点工作为中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成果转化为纽带,增强超前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认清形势、找准差距、明确目标,与时俱进,全面推进环保科技各项工作,为环保“十一五”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