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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印发“进一步加强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实施意见”

2006-06-15 来源:人员机构 作者: 图片:

    为贯彻国家有关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文件精神,不断增强我校形势与政策教育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6月13日,我校印发了《南京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实施意见》(党字[2006]3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我校今后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也是我校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的重要举措和组成部分。
    《实施意见》指出,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形势与政策教育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事业。
    《实施意见》要求,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形势与政策教育要着重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形势、任务和发展成就教育;进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改革措施教育;进行当前国际形势与国际关系的状况、发展趋势和我国的对外政策,世界重大事件及我国政府的原则立场教育;进行马克思主义形势观、政策观教育。
    《实施意见》对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管理做出了规定。1、教学课时安排与考核办法。形势与政策课按平均每学期16周,每周1学时计算。本科四年期间的学习,计2个学分。实行学年考核制,每学年考核一次,该课程总成绩为各学年考核平均成绩,一次计入学生成绩册。考核内容主要是学生对国内外形势的认识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解。考核方法采用开卷考试、课程论文等形式。一年级安排形势与政策专题讲座和音像教学,共安排32学时,学年结束时,进行开卷统考,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二、三、四年级由各学院党委负责组织落实本学院的形势与政策教育,要求每个学生每学期必须参加两次以上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形势报告会、专题讲座及其它形势与政策教育活动。二年级学年结束时,由党委宣传部拟订参考选题,学生自定题目完成课程论文,论文成绩占总成绩的30%。三年级和四年级学年结束时,由各学院党委对每位学生参加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占总成绩的20%。2、教育教学形式。要结合国内外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事件或突发事件,结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学生党团活动等,采取灵活多样的教育方式和途径。3、教材建设。以《时事报告》(大学生版)作为专题讲座的主要教材和学生自学读本,做到一年级学生人手一册;以《时事》VCD作为音像教学的重要内容,组织全校一年级学生集中观看学习。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设一支以精干的专职教师为骨干,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为主体,专兼结合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师队伍。学校将逐步配备高素质的专职教师负责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并把形势与政策课专职教师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编制。聘请学校党政领导、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党委负责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相关学科的教师等担任形势与政策课兼职教师,定期或不定期地为学生开设形势报告会、专题讲座及组织专题讨论等,聘请省市地方党政领导、知名企业家和校内外专家、学者担任特约报告员,不定期为学生开设高质量的形势报告或讲座。此外,各学院党委还应安排学生辅导员、班主任承担形势与政策课集中教学的辅助工作。《实施意见》还对教师进修培训做出了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和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牵头负责,各学院党委及学生工作部、团委、图书馆等单位直接参与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的全面指导。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加强对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宏观协调,教务处主要负责教学组织、师资培训等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部主要负责牵头制定教育教学计划,组织实施教学活动等,各学院党委主要负责落实本学院学生日常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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