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理应“先立业再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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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xhby.net | 2006年05月23日 14:46:58 | 新华报业网
新华报业网讯 一对在校大学生草率结婚后,生活无着,成绩下降,婚姻难以维系。本报5月17日B3版刊登的《全国首例在校大学生离婚案立案》一文也引起众多专家关注。他们认为应加强对大学生的婚姻观教育,大学生应该把婚姻和未来的职业规划挂钩,在心智尚未与身体同步成熟,经济基础欠缺时不必过早谈婚论嫁。
“婚姻并不能简单地等同于爱情,等同于性,它包含更多的是忠诚与责任。”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教授、婚恋家庭研究专家金一虹说,既然两人觉得有必要走到一起,并愿意以一纸婚书来定义“责任”,总比未婚同居要好。但是在校大学生过早结婚,并不利于个人的职业发展。两人在从学校过渡到社会后,在共同生活中也会经历种种波折和变故,很难预料对方会有怎样的变化。一些缺点因此暴露、矛盾升级,很容易引发感情危机。
“大学生还是不要急于结婚的好。”省社科院社会调查中心主任、婚恋情感专家储兆瑞教授表示,结婚更意味着忠诚与责任,在心智尚未与身体同步成熟,经济基础尚不足以支撑整个家庭的时候,最好休谈结婚。其次,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在求学阶段就忙着经营家庭,势必会分散精力。大学时光很宝贵,学生还是应以学习为重。再次,万一女方不慎怀孕,会给彼此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储兆瑞说,从生理和心理上来看,男性最佳的婚育年龄是30—32岁,女性则是26—28岁,基于这些因素,大学生还是应“先立业再成家”。
高校:学生结婚不提倡也不反对
大学生结婚,校方是什么态度?昨天,在宁几所高校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他们对此不提倡,也不反对。
“既然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允许,教育主管部门也已‘解禁’,在校成年大学生申请结婚,就是他们的权利。”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工作处处长丁秀东说,“但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学校对他们是否结婚,不提倡也不反对。”
南京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一位负责人认为,大学生毕业就业,学习成绩以及所掌握的技能,是其就业竞争不可缺少的硬件,结婚肯定会多多少少影响学业。为他们的将来着想,学校应该对大学生在校结婚做好教育引导。
“大学生结婚现象越来越多,学校与其‘限制’不如‘引导’。”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一位负责人表示,“要让大学生知道,结婚不是一时冲动,而是一种责任和付出。结婚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习,影响学习就影响就业,不能就业就失去了维系家庭的经济基础,婚姻就会受到动摇,无法巩固。”
“校园婚姻,让我一无所有”
一对年轻人,大学读书期间恋爱结婚;毕业后,因没能及时就业引发矛盾,先后两次闹离婚(本报曾作报道)。昨天,正在我市某区法院打第二场离婚官司的女方当事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校园婚姻,让我失去太多……”
今年25岁的王莹现在南京一所高校工作,比她大一岁的丈夫郎世凡在新西兰一所大学读研。“这场校园婚姻让我后悔不已,失去太多。”提起自己的婚姻,王莹说,2000年9月,她进入成都一所高校读书。因学校生活比较单纯,又没有学习压力,第二学期,她与同班同学郎世凡私定终身。2003年12月,他们趁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偷偷跑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王莹说,从恋爱到结婚,他们的心思大多没放到学习上。毕业找工作那年,因为成绩不是太好,又没有什么特长,他们应聘了多次,但都没有结果。
眼看其他同学都落实了工作,王莹夫妇开始相互埋怨,后悔在校读书期间,没多学点特长,导致就业困难。
“因为毕业后仍没找到工作。我们只好与郎世凡的父母住到一起,靠他们养活。”王莹说,“读书靠父母,毕业了还靠父母,我俩都不是滋味,经常闹矛盾。先是因为没钱用,又不好向父母要而闹别扭;后来,在继续深造还是寻找工作上意见不一,不停争吵,感情一天天疏远。”
去年上半年,郎世凡就主动提出离婚。但因王莹不想轻易放弃而作罢。去年10月,王莹在亲友帮助下,来到南京,在现在这所高校做临时工,郎世凡则到新西兰自费留学。不久前,郎世凡将王莹告上法院,以结婚时对婚姻认识不足为由提出离婚。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读书期间,如果我不谈恋爱不结婚,好好学习,现在也不至于是个临时工。”王莹一脸疲倦地说,“现在,事业不成,婚姻也没了,可以说是一无所有(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殷学兵 李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