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4日是第20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四五”普法规划决议贯彻实施的最后一年。为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全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和谐社会良好氛围及环境的营造。本校和《周末》报社在紫金华联广场联合举办了“12.4"市民广场法律咨询活动。
我校法律协会全体总动员,为此次活动作了大量的工作。人文院法律系主任付坚强老师、人文院辅导员刘婷婷老师及法律系的各位教师也来到现场,为广大市民提供法律咨询。
艳阳高照,但寒冷的溯风早把同学们的脸割的通红,可这并未影响他们参与活动的热情。同学们积极地发送传单、为市民提供服务。随着活动的进行,参与进来的观众越来越多,咨询台、有奖问答处早被热心市民围得水泄不通。教师、律师们耐心地答疑;;主持人不时地向大家介绍法律法规常识......。另外,活动举办方还专为市民编写了《公民常用法律汇编》,其中涵盖了许多群众最为关心的法律法规,给大家最切实际的帮助。
活动有条不紊地进行,当时钟敲响12点时,法律咨询会到了尾声。随着相机快门键的按下,本次活动圆满结束。大家在疲惫之后,更多体会到的是欣慰。活动的举办、市民的热心体现出当代中国人法制观念的加深,维权意识的增强。
“无绳墨不知曲只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高速发展的经济社会,只有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才能促进社会健康发展,才能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最后,再次祝贺本次活动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