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海南省的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2003年4月,该省林业局做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单纯经营海南省商品原木购销和木炭加工的单位,一律不予审批,原已批准设立的木炭生产加工单位一律关闭。但是在海南省临高县3个非法木炭厂的30座木炭窑却我行我素,非法经营1年多。木炭窑前堆满了被砍伐下来的木麻黄树,大的直径达1米,小的直径只有几厘米。老板将烧好的木炭以高价销往广东、浙江和江苏等地。附近村民由于利益的驱动非法砍伐木麻黄树,出售给木炭窑,致使近200亩海防林树惨遭砍伐。目前,临高县相关部门已对木炭窑下达了停止经营加工活动的决定,并对非法砍伐海防林木麻黄的事件进行进一步调查。
海南临高30座非法木炭窑烧掉200亩海防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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