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组织专家对南京农业大学兽药研究评价中心进行监督检查,经专家审查资料、现场检查和考核,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于2023年8月2日发文(农牧便函【2023】592号),公布了我校兽药研究评价中心申报的“局部毒性试验”项目符合兽药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兽药GLP”)要求,标志着我校动物药学学科具备兽药GLP资质,兽药局部毒性试验项目研究报告可用于国家新兽药申请注册资料。据了解,本次兽药GLP认证资质的顺利通过,也标志着我校兽药研究评价中心成为江苏省内首家可开展兽药GLP试验的研究评价单位。
我校兽药研究评价中心作为第三方检测评价机构,此前已通过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现场验收和扩项验收,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资质),可开展兽药残留检测、兽药含量检测、化学品毒理学试验和生物样本检测,为社会出具法律效力的数据和报告。本次兽药GLP资质的获得进一步扩大了我校兽药研究评价中心的业务能力,完善了兽药非临床试验质量管理体系,为接下来的兽药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资质验收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