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南京农业大学召开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校党委副书记王春春、副校长闫祥林、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校长助理王源超出席会议,后勤保障部、人力资源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王春春表示,希望教代会执委会委员们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主动把握校情民意,按照学校党委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不辜负教职工的期望。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教代会的工作定位,强调了教代会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强化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凝聚全校教职工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闫祥林对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作补充说明。他指出,教职工医疗改革是学校目前的重点工作之一,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力求通过“三位一体”医疗保障体系,实现教职工医疗待遇明显提升,全力打造健康南农、和谐南农、幸福南农。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袁家明作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情况汇报,介绍了南京市医保局相关政策规定,从我校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宁惠保)、医疗保险待遇等四个方面详细解读了《南京农业大学教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审议稿)》。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南京农业大学教职工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审议稿)》,同时表决通过终止《南京农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