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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干部报网】三农专家谈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建好美丽宜居乡村

2022-05-26 来源:乡村干部报网 作者:李芬、岳志颖、姜海、朱晶 图片: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把“实施乡村建设行动”作为今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近日又新鲜出炉《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表明了中央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上的相辅相成。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组织相关农经学者、博士研究生、基层干部等结合各自研究特长、专业学习和工作实践对《方案》进行了深度剖析。

强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

《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乡村建设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强化规划引领,统筹资源要素,动员各方力量,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求好不求快,干一件成一件,努力让农村具备更好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方案》明确了乡村建设行动的路线图,确保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何军教授认为乡村建设行动方案的重点内容是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包括厕所改造、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和绿化美化行动,是实现乡村“生态宜居”功能的重要抓手;二是开展重点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如农村公路、农村供水工程、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不仅涉及到农村生活基础设施,还涉及到农村生产的基础设施;三是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农村的发展离不开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如农村学前教育、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农村养老服务、农村社会救助等内容。乡村建设行动实施的机制,一是发挥农民、村庄的主体性,乡村建设为农民而建,坚持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因地制宜、有力有序推进,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二是通过乡村治理与乡村组织发育推进乡村建设,推广村民自治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参与乡村建设项目的有效做法;三是乡村建设的县域统筹,特别是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由注重机构行政区域覆盖向注重常住人口服务覆盖转变。乡村建设的政策保障措施与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扩大乡村振兴投入,继续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农业农村倾斜,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乡村规划、设计、建设、管理专业人才和乡土人才;三是探索建立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通过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建设。

周力教授认为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建设行动的重点之一。人居环境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涵盖了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技术工程环境三大系统。从时间维度看,人居环境整治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运动的过程,不能一举而竟全功、毕其功于一役,要在动态发展中稳步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项集体行动,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密切相关。实践中,人居环境改善工程所需的资金由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进行两阶段联合付费,具有“二部制付费”的俱乐部物品属性。以农户改厕为例,一方面公共部门需要投资建设完善的粪便处理系统,为农户使用卫生厕所提供先决条件;另一方面农户需自筹资金将自家的上下管道接入粪便处理系统,并且自愿购买冲水设施、照明等配套设施。公共投资与私人投资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够为人居环境整治提供必要的资金补充。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实践中,应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厘清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人居环境整治等公益性支出和其他经营性支出间的关系,事关村集体经济组织本身的可持续发展,也关系到人居环境整治的推进进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对于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落后地区,财政资金应有所倾斜,不“透支”村集体经济发展红利,要大力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

严斌剑副教授认为乡村建设从“硬件”和“软件”两个纵向维度以及生产和生活两个横向维度,充分发挥乡村群众自主性,激发各级政府能动性,稳步提升乡村宜居宜业水平。从“硬件”方面来说,生活层面要提升农民居住品质,继续加强乡村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补齐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短板,建设健康乡村、做好田园景观规划,完善田园观光娱乐等配套设施;生产层面应完善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增强水利设施抗风险能力、推进高标准农田道路建设、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藏物流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等。从“软件”方面来说,生活方面要补齐农村医疗卫生短板、加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强化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以及乡村治理体系;生产方面要优化乡村营商环境、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推动财政、金融、用地、政策等资源向乡村倾斜、强化组织保障和体制机制支撑。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

《方案》第十九条要求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坚持和完善“四议两公开”制度,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项目谋划环节,加强农民培训和指导,组织农民议事,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意愿,保障农民参与决策。在项目建设环节,鼓励村民投工投劳、就地取材开展建设,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农村低收入群体就地就近就业。在项目管护环节,推行“门前三包”、受益农民认领、组建使用者协会等农民自管方式。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在乡村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

何军教授认为十九大报告指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要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其核心含义是在乡村振兴中强调融城乡要素融合、互动和共建共享,把乡村振兴作为全民参与的事业与行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五年来,无论是政府层面、社会层面还是企业层面对都对这一战略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与参与,但是在一些地区并没能激发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这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初衷是偏离的。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的目标不仅仅是实现乡村居民生活上的共同富裕目标,更重要的是在这一战略实施中培育农民的主体性,让乡村居民真正成为乡村发展的主体。202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已经开始关注乡村振兴中农民的主体性问题,强调“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方案》中把“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实施机制”作为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之一,还将“政府引导、农民参与”作为实施方案的六项工作原则之一,要求在乡村建设中“坚持为农民而建,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广泛依靠农民、教育引导农民、组织带动农民搞建设,不搞大包大揽、强迫命令,不代替农民选择。”

引导农民的积极参与,发挥农民在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需要为农民创造产业发展参与、乡村治理参与、环境建设参与的条件与途径。为此,《方案》在第三部分“重点任务”中,从道路建设、供水、能源、物流、信息化、综合服务等方面为农民参与产业发展提供了政策与制度上的保障;从重点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农房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方面推动农民生态宜居环境建设的参与;从实施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引导农民的治理参与。《方案》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程序和方法”等方面完善提出了保障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机制,并从“加强投入保障”、“创新金融服务”、“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与要素保障。这些机制建设与政策保障措施的有效实施,将有力的推动农民在乡村建设中的积极参与,充分展示农民的主体性,以实现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的战略目标。

周德副教授认为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是推进国际国内双循环体系以及巩固内需增强内部发展基础能力的重要举措。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农村区域广、人口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农业农村的发展稳定是应对经济发展复杂形势,国际风险和疫情冲击的压舱石,有效提高社会经济发展韧性。乡村建设行动需要调整和处理好政府、市场与农民三者的关系。农民是整个建设行动的主体,需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观能动性参与到建设行动,形成农民“我想建设,我要建设”内生动力而非“等你建设,靠你建设”。如果通过自上而下推进,可能会导致农民参与不够导致项目功能不满足当地农民需求而后续维护乏力,造成建设效果不佳。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需要强化基层党建实现农村有效治理。《方案》中提到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引导农民全程参与乡村建设,体现了对农民主体地位的重视。在乡村建设行动中,由于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自然地理条件有所差异,导致之各地的项目需求差异较大,要尊重因地制宜的原则。不同的项目需要对其项目性质有所区分,分类支持,政府财政支持应多集中在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的短板上面,对于其他部分公益或非公益项目需要引入市场规则进行市场化开发运营,政府提供政策空间和稳定发展环境。在资金投入方面强调加强财政投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考虑项目谁受益、谁投入、谁参与的关系,增强各方特别是农民的参与监督并形成有效的运营管护机制,使得乡村建设项目能持续有效发挥效果。

“有序有效”与“可持续”,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博士研究生薛虎认为乡村振兴战略与新型城镇化战略的协同推进背景下,城乡之间的体制机制壁垒及弊端逐渐消融,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不断健全,但与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有差距,工作重点难点在于遵循需求意愿有序有效供应以及可持续供给。需解决乡村公共产品“为谁做”、“谁来做”和“如何做”的问题。“为谁做”决定了公共产品的性质,进而确定了“谁来做”这一投入供给的主体,就明确了“如何做”的投入供给方式。《方案》提出在明确重点任务的前提下创新乡村建设推进机制。建立项目库管理制度,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的项目。决定了公共产品的服务对象为农民和农业,依此明确了公共产品的供给内容。建立专项任务责任制,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推进方案的要求,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制定专项推进方案,指导地方组织实施。避免了部门间职责错乱、互相推诿、财权与事权不对等等问题,保证公共产品高质高效供给。强调完善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鼓励农民参与公共产品供给决策,保证公共产品遵循需求意愿有序有效供应。鼓励农民参与公共产品供给建设和项目管护环节,实现乡村建设共创和农民增收的双重目标。健全基础设施管护机制,保证公共产品的可持续供给。建立清单制管理制度,动态监管基础设施长效管护。鼓励农民、社会资本和专业化企业有序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建立多主体互补供给模式。

数商兴农,赋能乡村产业和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第九条实施数字乡村建设发展工程,要求推进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农村光纤网络、移动通信网络、数字电视和下一代互联网覆盖,进一步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加快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建立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推进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建设。发展智慧农业,深入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和“数商兴农”行动,构建智慧农业气象平台。推进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数字化管理。推动“互联网+”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加快城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共享。深入实施“雪亮工程”。深化乡村地名信息服务提升行动。

耿献辉教授认为数字商务比电子商务涵盖的范围更宽广,实践模式更为新颖,更加强调新技术特别是大数据赋能产业发展,也更为强调数字技术跨领域集成和跨产业融合的商务应用。当前数字商务在乡村建设中的应用场景偏重管理功能和公益效能,缺乏现代信息技术与产加销、农文旅等农业全产业链的连接渗透与深度融合,基于产前、产中、产后以及农业多功能拓展的全产业链数字资源整合融通以及数字赋能乡村治理、乡村生活、乡村生态、乡村文化、普惠金融等乡村“三生”功能发展程度不高,相关数据的适时、实时更新相对缓慢,数字乡村技术的多功能、多阶段、多场景集成效应还不到位,尚无与乡村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实现深度融合,数商兴农的成功商业模式缺少典型示范。在乡村建设实时行动中,数商兴农有利于将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和网络技术等深入渗透到农资采购、生产组织、农产品加工与品流通的涉农产业链和农业食物大系统的全过程,有效降低农业生产要素运行的交易成本,优化配置劳动、土地、资本、技术和数据等现代化资源要素,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劳动效率,进而提升农业全要素生产率,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现代化要素支撑并汇集形成市场化发展机制。以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为支撑的短视频与直播电商蓬勃发展极大解决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为乡村初级农产品以及农文旅融合产生的高附加值产品与服务的营销增添了新渠道,从而有效破解了“柠檬市场”和消费者逆向选择难题,化解了农业小生产与消费大市场的矛盾,扩大乡村各类产品的销售半径并提高销售价格,在品牌形成的基础上实现优质优价,由此赋予乡村产业振兴的新动能与新内涵。短视频与直播等新型电商作为“新时代文本”可以有效缩小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强化消费者与生产者的互动体验与社会交往,将休闲娱乐与农产品消费融为一体,是数商兴农的“新农技”,成为城乡居民追求美好生活的新标签,在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上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是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农村集体资产规模迅速扩大,农村集体资产交易与管理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与焦点,也是政府监管的难点。农村集体三资具有量大、面广和分散等特征,通过数商兴农和数字乡村建设工程形成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产权交易等信息化管理系统,在整个信息系统交易中形成乡村大数据,大数据作为一种现代化生产资源具有润滑剂和扩散器的功能,盘活乡村大数据资源可以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现代化要素支撑。探索农村数字资源共享、城乡数字融合、数字专业人才培养等可持续发展机制,有效激发数字化在乡村产业振兴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的巨大潜力并形成内生动力。

培养乡村工匠,强化乡村建设行动的人才支撑

《方案》第二十五条强化人才技术标准支撑,要求加快培育各类技术技能和服务管理人员,探索建立乡村工匠培养和管理制度,支持熟悉乡村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村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鼓励支持企业、科研机构等开展乡村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分类制定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指南,编制技术导则。建立健全乡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等标准体系,完善建设、运行维护、监管、服务等标准。

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校友、盱眙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办公室副主任龚成认为盱眙县作为江苏省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坚持党建引领,以乡土匠心人才激活乡村振兴创新赋能的新动力。盱眙县围绕龙虾特色产业,多措并举挖掘乡村工匠带头人,重点培育乡村特色产业人才,着力培养和打造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有一定规模的农业农村专业人才队伍,为盱眙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盱眙县政府结合农民群众实际需要,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建设行动中来。动员“土专家”、“田秀才”、“虾状元”和致富能手充分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志愿担当老百姓的“宣传员”、“技术员”和“指导员”,尽力而为干一件成一件,形成乡土人才与乡村振兴产业互融互促的良好局面。

产业振兴“聚才”,鼓励乡土人才四方辐辏破土而出。盱眙县持续放大盱眙龙虾品牌优势效应,撬动小龙虾全产业链发展。全面摸排龙虾种苗繁育、虾稻共生种养、龙虾烹饪加工、线上电子商务、农产品品牌培育和科技研发推广等领域的乡土人才,走上龙虾产业振兴的舞台,大显身手。乡村建设“用才”,保障乡土人才登高赋能越来越香。盱眙县优秀的乡土专家在传统技艺传承、乡村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和乡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引领作用,他们的情怀裹泥香,经验连地气,示范在身边,实践易推广,更容易鼓舞农民群众的信心和决心。通过以点带面,为高质量推动乡村建设行动赋予新动能。培育激励“爱才”,激发乡土人才精益求精焕发活力。盱眙县加大乡土人才创业扶持力度,建设创业载体,兴建宁淮农业“双创园”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健全金融扶持体系,设立“虾易贷”融资服务;搭建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专岗专员专线”人才服务体系等,着力集聚一批学历高、见识广、能力强的乡土人才。

原文链接:

http://www.xcgbb.com/xczx/202205/t20220525_7556130.shtml



审核:许天颖

校对:田相洁

编辑:俞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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