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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江苏网】耿献辉:畅通城乡人才双向流动,赋能乡村振兴

2022-05-17 来源:新江苏·中国江苏网 作者:耿献辉 图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指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主要目标是持续推动国内市场高效畅通和规模拓展,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意见》在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部分特别指出:统筹增量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实行统一规划,强化统一管理。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补充耕地指标跨区域交易机制。完善全国统一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劳动力、人才跨地区顺畅流动。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

协同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人才是关键因素,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畅通城乡人才双向流动通道,全面盘活城乡两端人才资源,带动产业、资本等要素在城乡之间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赋能,为新型城镇化创造条件,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构建双循环新格局提供重要支持。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将全面深化改革进行到底提供了宝贵经验和基本遵循。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新征程上,要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城乡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是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矛盾的焦点所在。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把握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是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根本原则,是真正实现“人的现代化”的必由之路。阻碍城乡要素流动的制度性障碍主要是人口、土地、财政、金融和产权等方面的桎梏。通过制度改革与政策创新,逐步消除城市落户限制,基本建成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明显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基本形成农村产权保护交易制度框架,稳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基本打通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不一样,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差异性很大,在不同区域进行机制创新,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协同发展路径与发展模式。

2021年12月8日至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区域政策要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促进东、中、西和东北地区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逐步使农村具备基本现代生活条件,大力发展县域富民产业。

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也可以看出,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密不可分,且强调在县域内发展富民产业,实现城乡融合。随着许多大城市承载能力越来越面临压力,城市落户成本越来越高,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明显放缓,对大量尚未转移的农村人口来说,县城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县城是离农民最近的城镇,对大多数农村人口来说,县域城镇化是重要路径。

让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

“离得开-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

未来我国的城镇人口数量会持续增加但要高质量发展,农村的人口数量会持续减少但要“减量增流”。县域空间是新型城镇化的主战场,一二三产业的融合互动与产业效率提升是新型城镇化的动力支撑,公共投资与服务是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高质量保障。空间、产业与公共产品互动促进转移人口“离得开—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体现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的本质要求。新型城镇化是农业人口向城镇的空间转移和深度融合,本质是实现人的城镇化。从“人的需要”出发,提升城镇人口容载率、就业社保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镇文化品质和治理能力,特别要实现“农民工市民化”。让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离得开—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全体居民共享新型城镇化成果。从人口普查数据来看,县域的城镇人口是在各类城市中增长是最快的,县域城镇人口的增长主要是来自于当地的农民,大多数农民是在县域内解决城市化的,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最直接方式,是解决农民进城的主要渠道。赋予县级更多行政管理权限,集聚更多资源要素,形成新型城镇化的内驱动力。

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离得开”是“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得好” 的基础。庞大的农业农村人口基数和城乡差距决定了我国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密不可分,乡村振兴不是要把人口留在乡村,而是通过乡村振兴增强乡村发展的内生动力,利用城市到农村消费的机会,增加乡村人口流量和现代要素,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必须协同推进,实现城乡融合发展的一体化制度安排。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是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构筑起我国新型城乡体系。发展现代农业是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共同的产业基础,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和丰富的农产品资源,改变农民传统生产方式并增加其收入,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条件。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出发点都是在释放投资需求与消费潜力,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持续改善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实现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促进城乡产业协调发展。2030年中国人口达到15亿的高峰,城镇化率预计提高到70%,农村人口仍有4.5亿,推进新型城镇化不能取代乡村振兴。我国人口多,农民要进城,要破除农民离得开的制度壁垒;但农民不能都进城,更不能都进大城市,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两大战略需要 协同推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

形成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机制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效率,推动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推动资本要素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大力促进技术要素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规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阻碍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过程中要素自主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协同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驱动力是市场机制,政府通过优化政策工具组合并进行集成创新发挥赋能作用。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升至63.8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5.4%,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18.5个百分点,城镇常住人口中尚有2.61亿农业户籍人口;城乡高房价收入比加剧了城乡收入差距,城镇的流动人口比重仍在提高,大城市住房困难、公共服务水平不均衡等问题进一步凸显。户籍制度壁垒及附着其上的系列结构性制度摩擦尚未根本消除,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在法律层面刚刚起步,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偏向性严重,人才、土地、资金等要素更多地流向城市,农村发展缺乏现代资源要素支撑,进城的农业转移人口平等发展权益保障不够,无法彻底全面城镇化。协同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通过弱化城乡之间的资源不平等性,赋予城乡居民平等的国民待遇、产权、就业、教育、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个人发展等基本权利及 发展机会,缩小城乡发展差距,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平衡不同人群的发展诉求,推动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实现共同富裕。两大战略协同推进,还有利于形成强大的国内消费市场,促进城乡大循环与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双循环,加快形成新发展格局。

耿献辉(作者为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协同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主持人)

原文链接:https://m.jschina.com.cn/v3/waparticles/822f093eb63c496fa640090fd4509145/yj9oIBf4xaTBGTyt/1&app=

审核:许天颖

校对:俞佳宁

编辑:田相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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