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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举办“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暨案例研究”研讨会

2021-11-02 来源: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 作者: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 图片:

10月31日,南京农业大学举行“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暨案例研究”研讨会。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院长曲福田教授、农业农村部巡视员黄延信,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季辉,《中国土地科学》执行主编王庆日研究员出席大会。全国部分科研院所及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的100余名专家学者参加开幕式。开幕式由我校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吴群主持。

季辉在致辞中表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事关农民权益、农村稳定和乡村振兴大局,此次研讨会的召开很有必要且具有深远意义。他从组织体系、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等方面介绍了江苏省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并提出了江苏省宅基地制度改革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宅基地流动范围等有待解决的问题供与会专家讨论思考。

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公共管理学院院长冯淑怡教授在开幕式代表主办方致辞,对出席会议的领导和专家表示欢迎与感谢。她表示,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推动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实现了由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的历史性变迁,当前宅基地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面临诸多深层次矛盾和难题。希望与会嘉宾广泛汲取理论源泉与实践经验,在深化新时代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全面乡村振兴,推动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仲鹭勍在致辞中指出,宅基地是农民切身利益所在,也是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强调,下一步试点地区改革中要稳慎推进,坚持******,尊重农民意愿,把握好改革的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好专家评估组平台作用,加强教学单位和试点地区沟通联系,把专家智慧转化为政府举措,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黄延信作“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可行路径”主旨报告。针对改革试点成果、宅基地制度改革方向、法律与改革等问题提出了个人见解,并就改革原则、改革思路、改革内容等提出观点。

四川大学经济系主任姚树荣教授作“宅基地‘三权分置’的逻辑矛盾及其解决”主旨报告。他针对宅基地资格权的“物权说”和“身份权说”间的矛盾逻辑及其解决进行了深入剖析,从确权公平是基础、还权赋能是关键、产权清晰是核心、社会保障是配套四方面阐释了******的制度实施要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苑鹏研究员线上作“关于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主旨报告。她回顾了我国土地制度的演变历史,认为宅基地问题不仅仅是财产权问题,还是涉及社会权、发展权,未来发展权的复合性问题。要解放思想,打造城乡居民共同体,央地形成合力,以市场化理念推动要素双向流动。

吴群作“宅基地三权分置与农民权益保护”主旨报告。他阐述了三权分置的理论创新之处、核心要义和权益保障问题,并提出下一步需要研究的资格权法律地位、不动产登记等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吕萍教授作“新时期深化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理论与现实意义”主旨报告。她深入分析了宅基地制度改革中面临的国家发展目标和农村集体发展需求、农村保护和建设发展目标、农民住房权益单一和多元转变三大关系,就改革难点问题提供了个人思考。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副院长程雪阳教授作“论宅基地分配制度的改革与法律落实”主旨报告。他就“存量宅基地怎么来处理”“新增的农村住宅的需求怎么去满足”两个关键问题阐述了研究成果。

主旨报告由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姜海教授主持。《中国土地科学》执行主编王庆日研究员对主旨报告进行了总结。

分组论坛上,来自全国科研院所的15位专家学者围绕研讨主题进行了分组报告;来自浙江省德清县、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贵州省湄潭县、江苏省溧阳市、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等地的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人员围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案例研究专题进行了分享。

闭幕式上,华中农业大学教授胡银根、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副处长杨国嵘、安徽省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肖继根、浙江省德清县农业农村局局长陈杨名、溧阳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胡永进进行发言。

圆桌论坛由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陈志刚主持,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资源环境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郭贯成教授进行会议总结,他期望专家学者扎根中国大地,加强案例研究,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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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对:谷雨

编辑:郭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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