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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举办“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理论与实践”研讨会

2018-11-26 来源: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 作者:周樨平 图片:

11月24日,由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共同主办的“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理论与实践”在我校逸夫楼召开。来自南京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理工大学等高校的学者以及农业农村部、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南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美团点评集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共计三十余位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开幕式和主旨报告由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付坚强主持。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院长杨旺生,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李友根分别致辞。主旨报告环节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应飞虎、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李友根、农业农村部法律服务中心研究员田凤分别以“我国食品安全标签制度的完善”、“美国职业原告制度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思路与进展情况”为题做了报告。

第一单元主题研讨由南京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路璐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亚辉、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冯宜敏、南京农业大学法律系教师罗良、安徽农业大学法学院教师陈红兰分别以“食品安全风险的规制体制设计”、“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体系构建的几点思考”、“转基因食品标识实质等同原则的法理依据及其适用”、“食用农产品召回的消费者参与权研究”为题做了报告,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卫平、南京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孙永军进行了点评并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第二单元主题研讨由南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主任倪同木主持。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钱玉文、南京农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丁宇峰、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商红明分别以“我国产品责任归责原则解读”、“论美国法科学争议中专家证据的筛选规则----由孟山都草甘膦致癌产品责任案引入”、“职业打假人牟利性打假行为的司法认定”为题进行发言。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洪莹莹、安徽农业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江晓华、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谭家珍、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福斯凯分别就以上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第三单元主题研讨由深圳大学法学院教授叶卫平担任主持人。南京农业大学法律系教授周樨平、美团点评集团法律政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丁冬、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毛立琦分别以“网络食品交易中电子商务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中国网络餐饮服务市场的发展与治理”、“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除外责任重构—基于“故意免责”条款分析”为题做了演讲。深圳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程子薇、安徽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家宇分别发表看法。

闭幕式环节,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宋亚辉针进行了学术总结,南京农业大学法律系主任周樨平教授致闭幕辞,论坛落下帷幕。

本次研讨会从探讨转基因农产品,到食品加工过程,到线上销售流程,最后到食品售后保障,从一个个小的环节出发,最终组成了“食品安全法律治理的理论与实践”这一宏大的主题。专家们普遍认为,此次会议提供了理论界和实务界充分沟通交流的渠道,形成了许多有意义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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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亦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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