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12月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南京市自2012年以来开始以促进农业现代化为重点的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向更加明确、坚定。目前全市正在进一步加快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坚决保证“三条底线”不突破,优化全市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积极推动建设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美丽中国”标志性城市。
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南京市“十二五”期间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是137万亩,基本农田面积要保持在341万亩。要完成这个目标,严守耕地红线,南京市国土局采取了耕地动态平衡的方式,搭建耕地质量协同建设渠道,确保耕地数量的同时,稳定提升耕地质量;保护耕地等农业用地空间的同时,挖掘生态价值潜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据了解,2012年-2013年间,南京市共完成了约55万亩的土地综合整治,整治项目区新增耕地4.41万亩,新增耕地率达8%,顺利落实了7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任务;并分别形成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17738亩,形成土地整治建新指标3万亩。而在今年,全市更是组织实施了30万亩土地综合整治,将形成整治建新指标10000亩,补充耕地指标8000亩。
此外,南京市还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提升补充耕地质量。在规范过程中,考虑我市地形、土壤条件以及用地企业使用要求等因素,严格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加强规划设计,保证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国土局采取综合措施,完善配套条件,切实提高新增耕地质量;加强项目后续管护,以此来提高土地的产出率。
鼓励治理后农田流转,促进农业生产现代化
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生产,按照全市现代农业布局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规划,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南京国土局正在尊重农民意愿,保证农地集体所有和用途不变化、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后的农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现在如果去溧水区白马镇的乡下走一圈,一座现代化国家级农业产业园的名字格外显眼。在这个产业园中,白马镇引入南京农业大学和南京林业大学,合作开发建设“农业硅谷”。而在六合区竹镇镇,新农集团则流转了6000余亩整治后农田发展现代农业。这些都是鼓励治理后农地流转与现代农业生产的一个个缩影。
随着南京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成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区域,设施农业项目建设需求迫切。为此,在国土部、农业部的指导下,南京市先后出台了多套保障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各郊区均出台了实施细则,全力保障全市2015年设施农业发展到70万亩,高效设施农业面积比重达20%,促进南京农业现代化的建设。
创新土地综合整治路径,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在新的土地综合整治当中,南京市国土局根据新阶段的需要,更加重视创新整治路径,切实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益。
首先南京市由政府让利来提高农民住房的财产性收入。目前南京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规范有序开展农民搬迁,合理制订搬迁安置方案和房屋补偿标准,探索完善“先选房、再设计、后摇号”的农民住房安置机制。在农民自主选择就近集中安置或镇区安置后,镇街政府将统一办理安置地块的征地手续转为国有土地,为搬迁农户提供“两证”齐全的国有土地安置房,使农民的新住房具有流通价值。
除了住房安置,南京市还在稳定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上做文章。主要做法是重点引入市新农集团等国资农业企业和南京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参与农村土地流转,保证农民土地流转收入来源稳定、价格动态调整。
此外,南京市还对“农民市民化”的方向做出努力。目前通过政府招商,南京市在依托土地综合整治平台、解放农村劳动力的同时,积极促进农民再就业,让离地后的农民工作有着落、收入有增长、生活上水平、保障有提高。为了及时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本地就业,结合产业定位,南京市侧重引进发展农业企业,以及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并鼓励离地农民在集中居住过程中通过三产经营等自主创业方式,促进当地服务业发展,带动更多农民就业。在落实各项惠农补贴的过程中,则不断提高新农保、新农合、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水平;在集中居住区建设统一的幼儿园与中小学、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农民会所等公共配套设施,一揽子解决整治区农民的入学医疗和文化娱乐。以此确保农民负担不增加、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坚持创新土地综合整治路径、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做法下,未来随着南京市城镇化率的继续增高,广袤农村也将展现出更现代、更有生机、更繁荣和谐的“美丽中国”新景象。
通讯员 杨丁丁
原文链接:http://epaper.yzwb.net/html_t/2014-12/10/content_203684.htm?div=-1
坚守耕地红线,保障粮食安全
南京市“十二五”期间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目标是137万亩,基本农田面积要保持在341万亩。要完成这个目标,严守耕地红线,南京市国土局采取了耕地动态平衡的方式,搭建耕地质量协同建设渠道,确保耕地数量的同时,稳定提升耕地质量;保护耕地等农业用地空间的同时,挖掘生态价值潜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据了解,2012年-2013年间,南京市共完成了约55万亩的土地综合整治,整治项目区新增耕地4.41万亩,新增耕地率达8%,顺利落实了77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任务;并分别形成占补平衡补充耕地指标17738亩,形成土地整治建新指标3万亩。而在今年,全市更是组织实施了30万亩土地综合整治,将形成整治建新指标10000亩,补充耕地指标8000亩。
此外,南京市还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提升补充耕地质量。在规范过程中,考虑我市地形、土壤条件以及用地企业使用要求等因素,严格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加强规划设计,保证项目工程招投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同时,国土局采取综合措施,完善配套条件,切实提高新增耕地质量;加强项目后续管护,以此来提高土地的产出率。
鼓励治理后农田流转,促进农业生产现代化
为了促进农业现代化生产,按照全市现代农业布局和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规划,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南京国土局正在尊重农民意愿,保证农地集体所有和用途不变化、质量有提高的前提下,推动土地综合整治后的农地流转,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提高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现在如果去溧水区白马镇的乡下走一圈,一座现代化国家级农业产业园的名字格外显眼。在这个产业园中,白马镇引入南京农业大学和南京林业大学,合作开发建设“农业硅谷”。而在六合区竹镇镇,新农集团则流转了6000余亩整治后农田发展现代农业。这些都是鼓励治理后农地流转与现代农业生产的一个个缩影。
随着南京市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成为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点区域,设施农业项目建设需求迫切。为此,在国土部、农业部的指导下,南京市先后出台了多套保障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各郊区均出台了实施细则,全力保障全市2015年设施农业发展到70万亩,高效设施农业面积比重达20%,促进南京农业现代化的建设。
创新土地综合整治路径,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在新的土地综合整治当中,南京市国土局根据新阶段的需要,更加重视创新整治路径,切实保障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权益。
首先南京市由政府让利来提高农民住房的财产性收入。目前南京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平台,规范有序开展农民搬迁,合理制订搬迁安置方案和房屋补偿标准,探索完善“先选房、再设计、后摇号”的农民住房安置机制。在农民自主选择就近集中安置或镇区安置后,镇街政府将统一办理安置地块的征地手续转为国有土地,为搬迁农户提供“两证”齐全的国有土地安置房,使农民的新住房具有流通价值。
除了住房安置,南京市还在稳定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上做文章。主要做法是重点引入市新农集团等国资农业企业和南京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农科院等科研院所参与农村土地流转,保证农民土地流转收入来源稳定、价格动态调整。
此外,南京市还对“农民市民化”的方向做出努力。目前通过政府招商,南京市在依托土地综合整治平台、解放农村劳动力的同时,积极促进农民再就业,让离地后的农民工作有着落、收入有增长、生活上水平、保障有提高。为了及时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本地就业,结合产业定位,南京市侧重引进发展农业企业,以及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并鼓励离地农民在集中居住过程中通过三产经营等自主创业方式,促进当地服务业发展,带动更多农民就业。在落实各项惠农补贴的过程中,则不断提高新农保、新农合、农村低保等社会保障水平;在集中居住区建设统一的幼儿园与中小学、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农民会所等公共配套设施,一揽子解决整治区农民的入学医疗和文化娱乐。以此确保农民负担不增加、长远生计有保障。
在坚持创新土地综合整治路径、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做法下,未来随着南京市城镇化率的继续增高,广袤农村也将展现出更现代、更有生机、更繁荣和谐的“美丽中国”新景象。
通讯员 杨丁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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