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学校召开了校学位委员会十届九次全体委员会议,学位委员会主任、校长周光宏出席会议,会议由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副校长徐翔主持。
会议认真审议了2014年第一批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材料,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授予王宇峰等242名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决定授予刘志涛等1598名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通过授予吕贵英等4160名本科生学士学位;审议通过6位博士生指导教师、邢莉萍等23位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和庄义庆等22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会议就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进行了重点讨论,形成如下意见: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按《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暂行)》标准执行。暂未有学术论文发表(含录用)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如本人和导师保证1到2年内有高于学校标准的学术论文发表的,可以提出学位申请。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兑现承诺的导师,不再具备第二次保证资格,并减少该导师当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会议通过了《南京农业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工程实施办法》、《南京农业大学增列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量化指标》(2014年)以及《南京农业大学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量化指标》(2014年),研究生院对上述文件进行修改后公布执行。
最后,会议还通报了我校2014年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实施情况及研究生录取情况、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情况以及2014年研究生院下半年重点工作。
会议认真审议了2014年第一批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的材料,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决定授予王宇峰等242名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决定授予刘志涛等1598名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通过授予吕贵英等4160名本科生学士学位;审议通过6位博士生指导教师、邢莉萍等23位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和庄义庆等22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会议就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进行了重点讨论,形成如下意见: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按《南京农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暂行)》标准执行。暂未有学术论文发表(含录用)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如本人和导师保证1到2年内有高于学校标准的学术论文发表的,可以提出学位申请。在规定时限内未能兑现承诺的导师,不再具备第二次保证资格,并减少该导师当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会议通过了《南京农业大学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方案》、《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南京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工程实施办法》、《南京农业大学增列学术型硕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量化指标》(2014年)以及《南京农业大学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量化指标》(2014年),研究生院对上述文件进行修改后公布执行。
最后,会议还通报了我校2014年博士招生申请审核实施情况及研究生录取情况、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建设情况、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情况以及2014年研究生院下半年重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