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场
12月6日下午,我校12月党务工作例会在金陵研究院国际报告厅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新修订)精神,做好当前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做好2011届大学生就业工作,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抽查工作等。校党委书记管恒禄、副书记花亚纯、盛邦跃以及学校党委各部门、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管恒禄主持。
管恒禄介绍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修订)(简称新修订《条例》)颁布的背景,并从七个方面对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进行了阐述。他说,新修订《条例》进一步完善了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领导体制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院(系)党组织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为院(系)级单位的基本决策形式;健全完善了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明确学校党委任期和各级党组织的设立原则要求,提出要将党务工作队伍纳入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了高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对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作了具体规定;加强了高校党员队伍建设,提出要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体系,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了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提出高校党委要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加强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出要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强调高校要把立德树人作为自身的根本任务。管恒禄指出,要充分认识中央颁布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他说,新修订《条例》的颁布是保证高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需要,是推动高校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是提高高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需要。他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对新修订《条例》的学习贯彻,学校党委职能部门要对学习活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要加强宣传,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对近年来学校有关党的建设的文件进行梳理、修订,健全学习贯彻新修订《条例》的配套制度。
组织部部长王春春介绍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基层和艰苦地区实践锻炼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发[2010]90号)与《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出国(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发[2010]89号)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
花亚纯通报了近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主要情况,并从社会大环境、我国经济发展现状等方面分析了当前影响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主要影响因素。他要求,各部门、各学院在年底之前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化解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和苗头性问题;学校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切实维护良好的校园环境。花亚纯还就大学生就业工作做了讲话,他介绍了2011届毕业生就业形势,分析了我校毕业生的人数、专业结构、就业去向等,要求学校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就业指导与就业信息服务,加强学校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建立长效机制,集全校之力,确保学生顺利就业等。
盛邦跃介绍了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查工作的基本情况和抽查工作的具体安排;布置了201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生活会的有关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遵照《关于2010年度党员领导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事项的通知》(纪监发[2010]5号)的精神与要求,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的开展;强调了二级教代会的有关要求,要求各单位充分发挥教职工参政议政的权利与积极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盛邦跃还就做好当前我校的统战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等做了要求。
管恒禄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是我国高校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全体党务工作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感与信心,努力提升自身素养与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学校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