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下午,应南京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的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法学案例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李友根教授在我校人文学院报告厅为法律系师生做了题为“法学案例研究的方法和运用”的法学讲座。讲座由南京农业大学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经济法学硕士学科点点长、法律系系主任曾玉珊主持。
李友根首先在反思我国法学研究弊端、我国司法实践处于起步阶段和中国问题在理论上的共性等研究背景下分析了我国当前法学案例研究的现状,提出了法学研究应当从“立法论”向“解释论”转变的观点。接着,李教授分别从个案研究、类型化研究和整体性研究的角度探讨了案例研究的类型,通过二十余个典型的真实法律案例,详细介绍了案例研究的具体方法和在实践中如何运用,并针对我校办学特色,就如何运用案例研究方法探讨我国农村法律问题提出了建议。最后,李友根和法律系师生就案例研究方法的一些具体问题、社会热点案例和司法考试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
法律系师生踊跃参与此次讲座,讲座现场座无虚席。李友根的发言风趣幽默又不失严肃,引人入胜。通过这次讲座,我校法学学子的研究视野得到了拓展,法学素养得到了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