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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有偿续期再起风波 或波及房产市场

2009-03-24 来源:人员机构 作者: 图片:

   花数十万买来的房子,地皮之上的房子虽然是你的,但土地所有权却不是你的,你只是租用而已。租期一到,你还得再交钱才能继续租。昨日,一则有关“住宅70年可能有偿续期”的消息称,《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将在年内审议,新的征求意见稿一改过去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无偿自动续期”的说法,变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对此,不少市民和专家质疑,并建议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最好能广泛征求老百姓意见,不自说自话。 

  土地使用权续期再起风波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问题,最早在2007年3月出台的《物权法》中明确。南京农业大学公管学院书记、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群介绍,起初人们并没注意这一问题,宪法中也只是规定了土地的开发使用权为70年,至于到期后怎么办,2007年出台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但《物权法》只是规定了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续,具体该怎么续却没有说。”吴群说,这一话题在当时争论很多,但最终都搁置了下来。2008年,国土资源部内部起草了《土地管理法》的“草案”,表面上是对现行《土地管理法》的修订,但实际上是对《物权法》中有关土地使用权等的细化。“草案”中,国土资源部作了大胆的突破,提出宅基地可抵押、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之后自动无偿续期等。 


  然而,近日有媒体报道,一份名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在全国国土厅局系统“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官方称土地续期变数仍很大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江苏省国土厅副厅长吴震强。吴震强表示,他们的确已收到这一文件,目前正在研究中。对于前后两种不一样的说法,吴震强显得很平静。“这个事情还早着呢。”吴震强介绍,目前仅是在国土资源系统内部征求意见,而后还得上报国务院法制办,等国务院审核后还得再经全国人大讨论表决,到底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变数很大”。 


  “国土资源部的征求意见稿中也没有明确说一定是有偿续期。”吴震强说,意见稿留了个空间,说的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具体怎样还得看情况,“现在下定论为时过早”。 


  另一位长期关注土地管理政策的官方人士则表示,国土资源部此次修改的意图,应该是在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上有所调整。该人士坦陈,他看到网上有关北京已有“按1300元/平方米价格续期”的说法,虽不一定确凿,但值得关注。 


  “有偿续期”需要系统地研究 


  “其实业内大多还是赞成有偿续期的。”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袁涛表示,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是大势所趋,也是老百姓确实之需,到底该怎么续,老百姓可能希望无偿,但政府可能希望有一定的收益。不过,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如果此前70年的租期已到,后期的续用的确该支付一定的费用。 


  南京农业大学不动产研究所副所长吴群说,如果是有偿续期,是参照当时的土地出让价格,还是综合考虑当时房屋的租金收益等,都需要一套标准和系统,并且到期后是再续70年还是一年一年地续,也需要明确。吴群说,和正在讨论的物业税一样,土地也应该有个年租金的说法,不过所有这些现在说可能都太早,对于续期,到时会有更好的办法。 


  续期风波或波及房产市场 


  “政府政策的变化对房地产市场是有影响的。如果70年后有偿续期,那么现在的很多二手房可能就面临重新定价的问题。新房同样有这个问题,很多土地,开发商拿在手里多年才开发,等其上市土地使用期已缩水不少,这样的房子价格也应该打折。”因为政策的不确定性,袁涛劝购房者尤其是二手房购房者应该有这种意识,否则真要有偿续期,以等价购买老房子的业主实际上是吃亏的。 


  采访中,不少人希望政府能在第一时间公开相关消息。南京一知名地产网站进行的有关调查显示:97.71%的受调查者表示“政策不能说变就变”,希望政府对于土地使用权无偿续期。袁涛、吴群也均表示,在出台或者调整这一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政策时,政府应最大范围地征求老百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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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忠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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