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红梅荣获省级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先进个人

时间:2009-03-03浏览:18

    近日,在省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对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经办业务水平进行评比中,我校人事处韩红梅同志荣获2007-2008年度江苏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先进个人表彰。韩红梅在经办我校养老保险业务工作中认真负责,不断进取,成绩突出,很好地保证了我校此项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我校是江苏省受表彰的6所高校之一。